索引号 | hh_rlzyhshbzj/2021-13745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为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施政的透明度和行政服务水平,促进人社工作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旗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深入推行人社政务公开工作。要把政务公开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会计委派制度、财政收支两条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总体上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方便群众和基层单位办事,群众利益得到维护,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严格依法管理、审批各种费收,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
(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以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公开内容
(一)单位职能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义务、工作纪律及服务承诺;
(二)执行公务方式,主要指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必要条件、办事依据等;
(三)行政审批的事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审批部门和审批结果;
(四)行政性收费的标准、依据及收取方式;
(五)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社会热点问题的说明及相关措施;
(六)群众举报、反映问题的处理、答复情况;
(七)机关规章制度及内部管理事务;
三、公开方式和时间
公开方式总体上要本着简便易行、实用实效、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的原则。尽量扩大公开范围,最大限度保障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在具体公开形式上,有政务公开栏,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财政收支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随时公开;属于机关内部管理方面的事务在机关内部公开。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部相适应,做到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如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等;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如年度计划进展情况、财政收支情况等;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集中性的政务公开不少于两次。
四、监督保障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核心是加强监督。要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建立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约束机制。
(一)机关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重点是集体讨论制度、群众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审计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
(二)对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重要事项要实行预公开,即在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后再正式公步。
(三)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制约监督、上级对下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
五、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
(一)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目标管理。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人社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指导。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明确行政一把手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日程,作为硬指标、硬任务认真部署落实。
(二)建立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各股室政务公开目标责任采取考评的办法,并与年终考评、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结合起来,考评结果要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检查落实,确保见到实效。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专题研究两次政务公开工作,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监控,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查找、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股所室要按季度总结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