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gyhxxhj/2021-13834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工信局 | 文 号 | 〔 2021 〕76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杭锦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了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局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好各级文件精神,以改进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为重点,以推动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为核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以网上公开、新媒体公开、公开栏公开为主要形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我局按照《杭锦后旗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及《杭锦后旗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动态调整和定期审查制度》文件要求,通过完善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相关工作要求文件,确定联络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规则,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a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无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无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无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无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无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无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无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无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无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无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无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无 | |||||||
2.重复申请 | 无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无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无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无 | ||||||||
(六)其他处理 | 无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公开的信息内容和质量还有待提高。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真正想要的信息存在“错位”现象,公开信息主要以单位工作宣传为主,缺少对群众需求信息的公开。
改进情况:切实强化思想认识,主动公开各自职责范围的公开事项。不回避、不敷衍,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交流回应,让政务公开成为各项工作的助推器,形成“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氛围,推进政府工作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2.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日常工作中为民服务的重心依旧放在完善本职工作上,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
改进情况:进一步健全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没简历和完善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健全领导干部解读签署意见管理机制,加大网上公开的力度,增加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的公开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