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h_czj/2021-14404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杭财购〔2021〕227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
旗直各预算单位、各镇财政所:
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严防廉政风险,推进依法采购,有效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实现物有所值目标。现将《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巴财购〔2021〕69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附件:1.《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巴财购〔2021〕691号)
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内财购〔2021〕965号)
杭锦后旗财政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