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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h_czj/2021-1441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  号 杭财购[2021]3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19
关于转发《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局 发布人:杨顺 发布时间:2021-02-19 点击量:30 字体: 大 中 小

各镇、旗直各预算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旗营商环境,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落实好“六稳”、“六保”工作任务,现将《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通知>的通知》(巴财购[2021]80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通知》(内财购函[87]号)(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文件执行,并将本单位的自查结果于2月26日前报旗财政部门,由旗财政部门进行核查。

附件:

1.《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通知>的通知》(巴财购[2021]80号)

2.《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通知》(内财购函[87]号)

http://www.nmgp.gov.cn/2021/01/104023html

 

 

 

 

杭锦后旗财政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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