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h_fpkfbgs/2021-01601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扶贫办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1-25 |
一、机构设置情况
杭锦后旗1984年成立扶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7年扶贫机构单独设立,初始名称为“杭锦后旗贫困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1989年改为“杭锦后旗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1996又成立了杭锦后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设立,为政府常设议事机构。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将“杭锦后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为“杭锦后旗扶贫项目服务中心”,为农牧业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2018年1月成立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组成部门。
二、现有人员情况
1、扶贫办人员组成: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主任科员1名,干部3名。扶贫办在职正式党员6名,非党1名;
2、自治区驻旗工作总队:总队长1名,在职党员,正厅级;副总队长张长首,在职党员,正处级;联络员薛富平,在职党员,副处级;包金山,在职党员,正科级;市驻旗工作组,副组长:在职党员,副处级。
三、机构单设及运行情况
按照2017年12月19日巴彦淖尔市编委《关于设立杭锦后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批复》(巴机编发[2017]95号)精神,我旗按照“撤一设一”的原则,撤销了杭锦后旗科技局,将科技局的职能职责整合到杭锦后旗教育局。设立杭锦后旗扶贫开发办公室,为政府工作部门。扶贫办所需人员编制和科级领导职数的调剂事宜已列编委会议题研究解决。
四、职能职责
扶贫开发办公室工作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旗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等相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拟定全旗扶贫开发工作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绩效考评、审计等工作。
4.制定杭锦后旗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投资计划,交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后上报区、市扶贫办备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旗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工作。
6.负责协调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市级及旗本级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和分配计划;承担全旗产业扶贫、光伏扶贫、金融扶贫、雨露计划、易地扶贫搬迁和社会兜底保障及其他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组织实施、督查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和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宣传活动。
8.组织扶贫开发重大问题和事项的调查研究、汇总分析,收集和掌握扶贫开发信息。
9.承办旗委、政府和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承办旗人大、旗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根据以上工作职能职责,内设机构3个: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项目股:拟定全旗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协调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市级及旗本级扶贫资金预算、分配计划;负责产业扶贫、光伏扶贫、金融扶贫、雨露计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社会兜底保障资金及其他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组织实施、督查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负责全旗贫困状况监测和统计工作。(二)杭锦后旗扶贫项目服务中心。负责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绩效考评、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督查、巡察、审计。
隶属于杭锦后旗扶贫开发办公室,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社扶股、移民股、项目股、信息监测中心,事业编9人。其中领导职数2人(一正、一副)
工作职能职责:
1、负责连片扶贫、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科技扶贫、光伏扶贫、雨露计划等扶贫资金项目的编制及上报争取工作,并指导、组织、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工作。
2、负责移民扶贫搬迁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承担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工程等移民项目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验收、考核等工作;负责各项扶贫移民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工作。
3、负责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检查落实旗直机关、企业和驻镇上三级单位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定点包扶贫困嘎查村和贫困户工作;协助联系农牧业局、城建、交通、水务、林业、卫计、教育、文体、广电等脱贫攻坚成员单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4、组织协调外资扶贫项目和东西协作扶贫项目的实施;负责区、市各级扶贫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管理工作,并申报争取扶贫贴息贷款项目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使以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龙头企业直接承担扶贫任务,带动贫困农牧户进入市场,帮助贫困农牧户稳定增收。
5、负责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管理工作,承担全旗贫困人精准识别和脱贫退出等动态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旗贫困人口监测和统计工作。
6、协助做好全旗扶贫开发宣传报道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雨露计划”和重点贫困嘎查村干部群众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嘎查村基层组织建设、计划生育、科技、文化、教育事业等工作。
根据以上职能职责,内设机构4个:
1、社扶股:负责区、市级单位和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和帮扶贫困户工作;负责旗直、驻旗上三级单位、企业定点包扶贫困嘎查村和领导干帮扶贫困户及驻村工作队工作;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组织开展龙头企业帮扶贫困户工作;承担扶贫信息宣传和组织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工作;协调动员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联系教育、卫计、民政、社保、人事、就业、城建、水务、残联等相关部门完成社会兜底保障扶贫工作。
2、项目股:负责拟定全旗产业化扶贫、光伏扶贫年度实施计划;承担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光伏扶贫、金融扶贫、科技扶贫、外资扶贫、连片开发项目申报、评审、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验收工作等。负责移民扶贫搬迁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承担各项移民搬迁工程项目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验收、考核等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会议的筹办,起草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等。协调投资管理公司安排、监督扶贫移民搬迁各项资金计划和使用管理情况。
3、信息监测中心:协助完成全旗扶贫开发贫困监测及相关统计数据的调查、收集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贫困人口建档系统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脱贫退出等动态管理工作;协助承担扶贫网络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旗扶贫开发培训工作和“雨露计划”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工作;承担扶贫开发电子政务、信息收集、信息公开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