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h_xfj/2022-04122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信访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
杭锦后旗信访局概况
一、杭锦后旗信访局是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杭锦后旗信访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杭锦后旗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务、信息、安全、保密、财务、资产管理、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及组织指导信访队伍培训、离退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综合协调全局信访业务工作。承担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信访工作改革任务等。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信访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各镇各部门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委、政府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督查督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管理使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来信。承办国家、自治区、市、旗委、政府转送及领导同志批办的来信事项。承办国家、自治区、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信事项。承担信访咨询电话工作。转送、交办、督办来信来电事项,统计分析来信来电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来访接待股。负责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访工作,受理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自治区主席信箱、自治区信访局网站、市领导信箱、旗领导信箱等网络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来访事项,负责办理国家、自治区、市信访局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网络信访事项;转送、交办、督办群众来访事项、网络信访事项;统计分析到国家、自治区、市、旗信访局走访情况、网络信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指导我旗到北京、自治区、市走访及到非接待场人员劝返工作,负责规范旗党政办公区、旗信访局群众来访秩序,组织协调引导信访人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加强信访法治宣传,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向旗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协调推进依法逐级走访、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律师参与信访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指导检查各镇各部门来访接待、网络信访及相关工作。
四、杭锦后旗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
五、杭锦后旗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为杭锦后旗信访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副科级,公益一类),主任1名(副科级),核定编制15,在职人数13。
六、杭锦后旗信访局和杭锦后旗信访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办公地点:陕坝镇旧公安局院内北二楼西,联合接访中心地点:陕坝镇旧公安局院内大厅。
七、工作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15:00--18:00(除节假日之外)。
八、联系电话:0478-6661032,旗长热线:0478-665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