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h_sbz/2022-04222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陕坝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6-23 |
职能职责:以乡镇政府名义开展全民普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乡镇行政执法权。
具体工作:
一、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治理和维护城市秩序。
二、组织起草本镇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章草案、村规民约,研究提出完善我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三、负责开展城市管理专业法规宣传活动。深入社区、村社进行规模性普法活动,结合镇互联网宣传平台进行普法互动交流。
四、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绿化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
五、负责对集中行使行政执行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建立投诉渠道,受理执法对象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工作,对群众的投诉进行详尽记录并及时跟进反馈。
六、按规定办理全镇城市管理执法证件,并对执法证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本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建立行风督查制度,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现场查处纠正,对违章违纪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七、负责城市管理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相关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八、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