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h_czj/2022-04879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1-10 |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抽审结果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文件精神,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1]5号)等相关法规要求,2021年杭锦后旗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旗9个预算部门,合计10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抽审。
审核工作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相关单位报送的绩效自评进行审查核实,主要针对项目绩效自评文件是否完整,自评表的填写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自评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具体审核结果详见附表。
附表:
杭锦后旗财政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