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rlzyhshbzj/2022-0711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各镇、旗直各部门、各企业:
现将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63号)及市人社局对今年职称申报、评审的具体要求转发给你们,并对我旗职称申报和评审时间做如下安排,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申报、评审时间安排
(一)高级申报时间。
1.6月6日—6月17日,接收各镇、旗直各部门、各企业申报的高级职称材料。
2.7月4日—7月8日,接收全旗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二)中、初级申报时间。
1.7月1日—7月15日,接收各镇、旗直各部门、各企业申报的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材料。
2.7月11日—7月22日,接收全旗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材料。
3.9月30日前,完成全旗中、初级职称的评审认定工作。
二、其它事项
1.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申报比例原则上为1:3。
2.除中小学教师、卫生系列外,各事业单位在申报材料时,要提供本单位中、高级岗位设置总数和聘用、空岗、未聘人员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对于申报程序、申报名额及其它有关申报事项的具体要求,请各申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具体要求认真执行。
联 系 人:高佳
联系电话:6655314
监督电话:18904780812 (旗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