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zfhcxjsj/2022-07202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3-14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杭锦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
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杭锦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杭锦后旗政府网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局办公室咨询。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请登陆杭锦后旗政府网站(http://www.hjhq.gov.cn/)。指定地点为杭锦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时间为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本局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
3、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本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杭锦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点为杭锦后旗陕坝镇建设路8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478-6222253,传真号码0478-6622253,通信地址为杭锦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015400。
(二)申请形式。向本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杭锦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杭锦后旗政府网下载。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当面申请。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当面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应告之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求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的信息如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申请受理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局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后,本局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的信息如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申请受理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二、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局公开举报投诉电话:12345、0478—662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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