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h_sjj/2022-11044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5 |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旗委、政府安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旗审计局对2021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旗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促进审计成果最大化。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响应党中央号召,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2021年,预算安排旗本级“三公”经费938万元,比2020年减少42万元,下降4%;同时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5.20%,实现连续四年下降。
——坚持项目为王,积极争取各类上级资金。2021年,旗财政及各部门争取到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4.37亿元、新增债券资金8.25亿元(中小企业转型债券6亿元、一般债券1.13亿元、专项债券1.12亿元),争取到的资金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有效缓解了保重点、保发展资金紧张的问题。
——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建立预算绩效制度体系。2021年,旗财政部门对本级预算安排的154个项目全部进行了绩效管理,涉及资金33761.3万元,制定并实施《杭锦后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杭锦后旗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等制度,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规定,审计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为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旗审计局于2022年4月制定了《杭锦后旗审计局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实施办法》。截至2022年6月底,2020至2021年6月底各级审计查出的158个问题,已整改或基本整改到位148个,尚在整改中10个,总体整改率为93.67%;督促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通过加快资金拨付、盘活资金、建章立制等方式整改119011.52万元;采纳审计建议111条;推动被审计单位制定、完善制度7项。
一、2021年旗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旗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634万元,支出3100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78412万元,支出7276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万元,支出1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0133万元,支出68174万元。从审计情况看,旗财政部门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旗工作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积极应对经济整体下行压力大的严峻形势,坚持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合理有序安排支出,确保了全旗财政平稳运行。旗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细化。如少安排预备费1326.42万元、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300万元、先调整预算支出后报人大审批、应安排未安排预算支出(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应休未休假补贴及欠拨以前年度职工医保公补部分7099.19万元)。二是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如专项资金平衡预算56276.33万元、无资金结转15324万元。三是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如未及时拨付债券资金58554.46万元、超过规定限额调整一般债券用途13903.52万元、违规使用债券资金4879.92万元。四是债务信息公开不及时。未按规定及时公开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五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全面。2021年旗财政局仅对本级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管理,未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及绩效评价。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进行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同时,延伸审计了旗本级5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这几个部门能够按照要求依法理财,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2个单位通过个人账户结算单位业务,涉及金额1.04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2.86万元。三是内控管理不严格。3个单位报销附件不全、不规范,涉及金额26.43万元;1个单位出纳与银行预留印鉴人名章不一致。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无审批单调拨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92万元;1个单位一次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涉及金额227.48万元。
三、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1年7-12月,根据旗委组织部委托及局内项目计划安排,旗审计局对16个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基本能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旗委、政府的重大决定和决策部署,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制度规定,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一些政策、规定不到位。如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能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未按照"三定"方案下设单位股室、未经审批实施融资租赁项目导致所在单位承担费用及潜在损失、未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违规收费、2020年企业人才储备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等。二是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如延迟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未按要求定期公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相容职务未分离、公款私存、挪用公款、违规划转零余额资金、总账与决算报表不符、财物出入库未进行会计核算、收支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往来中核算收入等。三是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如无审批单支付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不完整单据列支、镇政府借用经管站村级运转经费等。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如未编制采购预算采购固定资产、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未入账、未按月计提折旧等。五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如未严格执行合同形成潜在损失、未按规定审批程序审核临时救助申请、坐支医疗收入。六是建设工程管理不合规。如应收未收履约保证金、项目先开工后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施工工程未进行备案、已经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缺少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开工工程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挤占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基本建设投资未按项目单独核算等。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1年,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及局内项目计划安排,旗审计局审计了杭锦后旗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领导能够积极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自然资源部门划定的基本农田与林业部门认定的林地范围重叠。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
2021年,根据局内项目计划安排,旗审计局实施了北郊湿地绿化工程、京新高速(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市境内陕坝连接线(含匝道)照明工程、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数控厂房、操场改造、体育场主席台工程等10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单位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能按照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管理,审计工程结算价款4342.73万元,审计调整(减少)结算价款627.36万元,审减率14.45%。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多计工程价款627.36万元、个别项目还存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使用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中标后,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
五、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1.2018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此项目工程资料比较齐全,项目资金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林木总体成活率不高、配套资金未到位和农牧民投工投劳抵顶地方配套资金。
2.杭锦后旗2018年优势特色农畜产品肉羊产业项目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此项目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建设内容未按期完成、已经建设的圈舍未投入使用。
3.杭锦后旗2019年、2020年科技专项资金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单位能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未及时拨付科技专项资金182.6万元、科技专项项目未及时验收、科技专项项目未按规定提交科技报告。
六、预算绩效审计情况
旗审计局结合2021年旗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对杭锦后旗2019至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部分工程建设质量不达标等。
七、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情况
2021年7-12月,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10起,涉及348万元、5人。
(一)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严。个别单位执行规定不严,未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违规征收土地、导致征拆资金形成风险。
(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损失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单位未经审批实施融资租赁项目导致潜在损失;个别单位审核和监管不到位,造成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坐支收入、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上述移送的涉嫌违法违纪案件线索,6起已由相关部门办理结案,剩余4起正在查处中。
八、审计建议
(一)规范分配行为,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预算编制程序,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细化预算收支项目,深化财政改革。及时足额批复预算,完善追加支出审批程序,减少资金分配随意性,依法进行预算调整,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加强债券管理,打好防范风险攻坚战。旗政府和财政部门除了要把握住国家大力支持地方政府债券的良好契机,加强各部门沟通配合,做好债券项目储备,更要完善债券资金管理机制,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债券资金,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拨付流程,确保债券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同时,强化新增债券资金绩效评价,从项目进展、管理措施、完成投资额、资金到位和项目产出及效果等方面,扎实开展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三)增强法制意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各种不合法、不合规的行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和领导干部执政水平。
(四)推进财税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创新评估评价方法,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建立预算管理责任、绩效问责和考核结果通报等制度,把部门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绩效情况与下一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挂钩,提高预算部门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视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旗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审计建议;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旗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整改,并向旗人大委员会作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接受旗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适应新形势,彰显新作为,助推我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杭锦后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