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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h_sjj/2022-1104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审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15
头道桥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审计结果
发布单位:审计局 发布人:白娅婷 发布时间:2022-12-15 点击量:24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杭锦后旗审计局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1日,对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杭锦后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杭发改地区字〔2016〕420号)文件批复同意建设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

    2018年6月,经公开招标,工程由巴彦淖尔市奥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文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联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中标价1253.29万元。经建设单位委托,项目节能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由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费用4万元;环保验收检测由巴彦淖尔市洁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负责,费用3万元;监理由内蒙古方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费为3万元。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12月完工并进行了验收。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项目未履行相关建设程序。

    1.项目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先开工,后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于2018年6月30日开工建设,后于2018年12月31日,经旗环境保护局审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项目中标后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合同价款的10%银行保函或现金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经审计,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4.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使用。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无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二)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价款129.33万元。

    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原报结算价共计1227.22万元(工程施工费用1116.97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10.25万元),经审计,发现多计工程价款129.33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的问题,杭锦后旗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具体整改情况由杭锦后旗头道桥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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