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zfb/2021-0268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日期 | 2021-03-09 |
陕坝镇人民政府,旗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市和旗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我旗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旗政府决定成立杭锦后旗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俊平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刘福铜 旗住建局局长
成 员:王 谕 旗政府办副主任
孙志远 旗发改委副主任
秦占林 旗住建局副局长
魏东成 旗工信局副局长
李文成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建军 旗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主任
曾德全 旗园林局局长
李 钢 旗执法局局长
崔仲英 旗环卫局局长
韩彦忠 旗住建局副局长、市政维护站站长
柴玉昆 旗供电分局局长
李国平 陕坝镇镇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我旗老旧小区改造和管理工作;旗住建局负责牵头开展具体工程实施,编制规划设计、制定实施方案和施工建设工作;旗自然资源局、执法局、陕坝镇等部门负责积极配合住建局做好工程技术指导、质量安全管理、节能材料选择、改造规划编制和小区综合治理等工作;旗发改委和财政局负责协助做好项目的申报等工作;旗工信局、供电分局负责做好小区内强弱电线路及设施的改造治理工作;旗园林局和环卫局负责协助做好小区内绿化和环卫设施的改造工作。办理领导小组交代的其它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秦占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今后,除旗领导外,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旗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杭锦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