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h_fpkfbgs/2023-01322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乡村振兴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5-18 |
按照上级开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相关要求,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由乡村振兴局、审计局和财政局组成工作小组,对9个镇、太阳庙农场、农牧和科技局及旗扶投公司2012年至2022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盘活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实施项目后续规范管理进行了专项督查指导。
工作组从4月20日开始开展了为期25天的指导督查工作。对2018—2020年度扶贫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对,理清纳入扶贫资金管理的年度、资金来源、实施项目、收益的收缴、本金的回收,合作合同的规范、抵押物的手续等关键信息进行梳理。对2021-2022年衔接资金实施帮扶项目情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手续规范及项目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指导与监督。
对此次督查指导发现的问题,以旗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了通报。对具体问题进行了点对点的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完成后要将整改报告及佐证资料上报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确保专项资金下达有着落、支出走程序,使用无偏差,既要保证资金安全,又能促进产业发展,真正落实好联农带农机制,使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杭锦后旗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