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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h_sfj/2023-01328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07
杭锦后旗2023年法治建设(暨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宣传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成国斌 发布时间:2023-06-07 点击量:6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安排及旗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有关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决定在全旗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通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努力营造法治政府创建全社会良好氛围,为我旗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奠定社会基础。结合我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紧紧围绕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提高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覆盖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努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宣传重点

1.重点宣传各部门围绕创建任务和目标开展的新做法、新举措,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七大任务”(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7.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在科学民主立法、公正文明执法、全民守法普法方面,宣传我旗近年来普法宣传工作成效、“放管服”改革成果、优化营商环境利企便民宜商举措,依法行政取得的经验成果,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的创新性、示范性、典型性的作法等,全过程跟踪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建设系列活动,体现全面动员、全民参与。

2.重点宣传全旗创建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广泛推广、积极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好经验、好做法,打造良好的创建环境。

3.重点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倡议书,加大公益广告、视频和海报等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率。

三、宣传内容

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充分发挥各种媒体平台作用,突出主流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宣传优势,迅速掀起宣传高潮,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在各类场所设置宣传标识、开展集中宣传,努力形成多元化、多方位、多层次宣传格局,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氛围浓厚。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新闻宣传,注重统筹协调

1.精心策划组织主题宣传。强化宣传聚合力,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第三方合作融媒体,全过程跟踪报道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动态情况,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积极宣传我旗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媒体推送,扩大示范创建影响力。

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旗司法局、融媒体、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网络、各有关单位

2.推广创新经验做法。从我旗实际出发,以示范创建活动为契机,推广各部门创新举措、典型经验,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让人乐于看、容易记,入眼入脑入心。

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旗司法局、融媒体、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网络、各有关单位

3.拍摄宣传片。宣传片要全面展示我旗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并制作一组专题宣传海报。宣传海报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群众办事窗口张贴,提高公众知晓率。

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旗司法局、融媒体、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网络

(二)强化网络引导,扩大宣传成效

4.开设创建工作专栏。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法治政府创建专栏,及时发布各部门创建工作内容。将全旗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事项、各单位行政执法决定、杭锦后旗行政复议决定书、复议案件受理范围及条件和程序等一律上网公示。即日起至5月底,各部门要通过本部门微信公众号、各类平台终端,加大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宣传力度。发动“网络大V”“网评员”等积极宣传、正面引导,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

牵头单位:旗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旗司法局、融媒体、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网络、各有关部门

(三)营造浓厚氛围

5.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创建宣传工作纳入普法“六进”活动内容,各部门要通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广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全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牵头单位:旗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普法成员单位

6.示范创建融入日常。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融入“党员进社区”、“平安法治杭后”宣传、“律师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网格员、律师入户宣传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创建,发放《杭锦后旗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手册》《倡议书》,开展人民满意度问卷调查,营造强大创建氛围,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牵头单位:旗委组织部、旗委政法委、旗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各镇、旗直各部门

7.开展开放日活动。全旗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开放日”活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行政相对人等参加,通过座谈、观摩执法现场等方式,提升执法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和社会满意度,带动群众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执法内容和成果。

责任单位:旗公安局、旗法院、旗检察院、旗市场监管局、旗林草局、旗生态环境局、旗自然资源局、旗农牧局、旗交通局、旗住建局、旗文旅广局等行政执法部门

8.扩大宣传覆盖面。在全旗政务服务场所及接待窗口,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创建内容及标语。向群众发放《杭锦后旗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手册》《倡议书》,开展问卷调查。各部门利用办公区显示屏、户外电子显示屏、公示栏、文化宣传阵地、海报等各类媒介进行宣传。在旗高速公路出入口、绕城公路、汽车站、主干道等布设张贴宣传条幅,播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公益广告、视频和海报。

牵头单位:旗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旗直各部门、各镇

9.深入建设项目。各物业小区和建设施工工地,分别在醒目位置、工地围栏设置不少于3幅的宣传标语,并利用橱窗公告等形式开展宣传。

责任单位:旗住建局

10.深入公共休闲区域。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园、广场等公众休闲区域利用电子显示屏及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旗住建局、各镇

11.深入商业区域。在各大宾馆、酒店、银行、大型商场、超市、医院、药店等机构醒目位置,利用宣传栏设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内容,电子显示屏播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宣传标语、公益广告、视频和海报。

责任单位:旗市场监管局、旗银监局、旗商务局、旗卫健委、各镇

12.深入警务设施。在各个警务平台的电子显示屏、警(岗)亭等播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标语等。

责任单位:旗公安局

13.深入中小学校。全旗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在醒目位置设置不少于1处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播放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公益广告、视频和海报。利用各类学校与家长沟通交流平台,开展示范创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讲座。

牵头单位:旗教育局

责任单位:旗委党校(行政学院)、各镇

14.深入中小企业。对全旗大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志愿服务组织)宣传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创建,发放《杭锦后旗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手册》《倡议书》,开展问卷调查。通过文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开展法治政府创建正能量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旗工商联

责任单位:团旗委、旗市场监管局,各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宣传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创建活动在旗委旗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统筹协调、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创建活动宣传主体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挂帅、亲自过问、亲自上阵,将示范创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对照以上任务条目,将本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组建工作专班,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要围绕迎检任务,以提高知晓率、满意度为目标,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精准化的系列宣传活动。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落实普法责任,形成宣传合力。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国家机关、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项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发挥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深入报道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坚持把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安排有效结合起来,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不断创新完善宣传形式和载体, 做到既有声势又有时效。要将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宣传有机结合,杜绝“运动式”、“一阵风”宣传;要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转变,切实提高扩大群众知晓率、满意率,实现人民满意度测评满意率100%目标。

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请全旗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进展(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印证照片及视频资料)到依法治旗办,旗委依法治旗办将每周通报进展;请任务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每季度向旗依法治旗办报送新闻稿件或新闻线索不少于15篇(条)。

此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成效将作为年终全面依法治旗考核的重要依据,占有重要分值。旗委依法治办、旗委宣传部也将适时抽查督办、定期通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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