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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医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6-12 发布日期 2023-06-12
医保局机构设置简介
发布单位:医保局 发布人:汪昊云 发布时间:2023-06-12 点击量:5 字体:

一、主要领导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赵殿峰主持医保局全面工作。重点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办公电话:6665516

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赵世恒协助赵殿峰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股、内控股、价采股。负责对外联络和新闻宣传、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事务、意识形态工作、保密、维稳、综治、工青妇等工作。办公电话:6665596

党组成员、副局长汪立钢协助赵殿峰局长工作。分管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障监测中心,负责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大医疗救助、乡村振兴、对全旗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办公电话:6665598

二、机构规格:正科级建制

三、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研究拟定我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2.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旗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5.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与旗直各有关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内设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起草、归档单位的公文和日常文件,接收、分发、办理及归档上级各类文件材料;抓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各项工作;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和准备工作;搞好单位宣传各项工作;统筹安排局机关保密、信访、依法行政、综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初拟单位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单位的日常考勤、工作纪律;做好后勤保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等。

负责人:丁雪娇     办公电话:6665595

财务室:负责支付单位日常行政费用,负责支付职工个人医药费、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生育保险及流产报销;负责支付定点医院、药店、诊所医药费;支付离休老干部门诊费;负责支付区内异地就医结算资金;支付其他旗县一卡通;支付城乡居民和职工个人慢性病报销;支负大病救助费用;每月向财政拨款且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负责人:付美枝    办公电话:6665594

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一、负责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包括灵活就业、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核定征缴)和医疗费用报销(包括住院、特检、靶向药、慢性病等),老干部、处级干部、伤残军人的医疗费报销工作;跨省跨市参保人员转移接续;跨省跨市人员转诊转院备案登记。二、负责全旗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年度方案的制定实施,组织和监督各镇、各卫生院的参保人员个人信息登记、缴费信息录入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慢性病的审核及报销,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业务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健康扶贫政策的贯彻实施,协调财政部门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基本医保费和兜底医保费的财政代缴等工作。

负责人:孟伟    办公电话:6665510

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对医药机构的监审(包括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日常监审、举报核查);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包括一卡通申请、医疗机构大型设备备案);与医药机构签订协议(包括制定协议内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报销(包括外转、慢病、门诊)审核;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慢性病(肿瘤、支架、器官移植)审批;外转票据核查(外调)。

负责人:庞国清    办公电话:6665597

价采股:持续落实国家、自治区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配合市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阳光挂网采购制度,推进实现全网采购;指导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等工作,落实医疗机构集采药品结余留用政策,指导审核医疗机构完成不同批次集采药品资金预管理、结余留用考核核算等工作。

负责人:王美莲    办公电话:6665512

内控股:负责内控制度和各业务规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计划,对各项经办业务运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负责人:叶燕    办公电话:6665597    

五、办公地点 

  杭锦后旗塞上东路会展中心东侧执法局4楼

六、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七、办公电话

0478—6665595  

八、二级单位: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主任孟伟:负责医保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刘浩洁:协助主任工作。主要负责:1、落实对大病商业保险、兜底保险、意外保险公司的考核和监督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2、居民医保和兜底参保退费等相关工作;3、手工零星报销及审核签字工作;4、政务大厅值班;5、协调相关部门;6、做好领导和主任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侯琴:协助主任工作。主要负责:1、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及行风建设等相关工作;2、解析医保相关政策;3、医疗保障相关系统的权限管理及维护;4、起草相关文件;5、12345热线回复;6、手工零星报销及审核签字;7、政务大厅值班;8、协调相关部门;9、做好领导和主任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付文瑾:协助主任工作。主要负责:1、行政、企事业单位核定、免缴、缓缴等相关工作;2、老干部、处级干部、伤残军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3、解析医保相关政策;4、职工对账;5、制定职工总额预算;6、统计相关数据报送各类报表;7、手工零星报销;8、政务大厅值班;9、协调相关部门;10、做好领导和主任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仲晓伟:协助主任工作。主要负责:1、乡村振兴、医疗救助等相关工作;2、统计相关数据报送各类报表;3、居民对账;4、制定居民总额预算;5、手工零星报销;6、政务大厅值班;7、协调相关部门;8、做好领导和主任安排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规格:股级建制

(三)机构职能

1、承办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费用核定、基金支付、参保关系接转和医疗救助等业务;承办全旗医疗保障工作有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及分析;承担全旗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相关工作;指导乡镇和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做好医保经办服务相关工作。

2、承担旗医保局交办的其他机关工作。

(四)内设机构:无

(五)办公地址

杭锦后旗陕坝镇河套大街富丽新城D3座3楼

(六)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业务需求随时调整。

(七)办公电话

0478-6623464      0478-6636142

 

 

 

 

杭锦后旗医保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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