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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h_smz/2023-0197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双庙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20
杭锦后旗双庙镇人民政府202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单位:双庙镇 发布人:李 凯 发布时间:2023-06-20 点击量:31 字体: 大 中 小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及时、准确获取杭锦后旗双庙镇人民政府的信息,提高      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要获取杭锦后旗双庙镇人民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门户网站:“杭锦后旗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www.hjhq.gov.cn/);

2、政务新媒体:活力奋进新双庙(微信号:hjhqsmz) 

3、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双庙镇党委政府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478-6746018;通信地址:双庙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015413,电子邮箱hhsbz123@163.com。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通过本机关信息公开窗口公开政府信息。

地址:杭锦后旗双庙镇人民政府;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6746018。

(三)公开时限

依据《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窗口当场提出申请。

地址:双庙镇党委政府综合办公室;

工作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6746018。

2、邮政寄送。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收件人:双庙镇党委政府综合办公室

通信地址:双庙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015413 。

3、网络提交。请登录门户网站“杭锦后旗人民政府”(http://www.hjhq.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处领取,也可以在门户网站“杭锦后旗人民政府”(http://www.hjhq.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要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文号、发文时间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况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依申请公开渠道仅限于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请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进行。 

(三)收到申请时间的确定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四)答复期限 

 依据《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如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答复期限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第六条规定执行。

(五)信息处理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改委 ?政务服务局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税〔2021〕785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双庙镇党委政府综合办公室 

办公时间:9:00—12:00,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8-6746018

通讯地址:双庙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015413 

电子邮箱:hhsmzlyz@163.com(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并按照本指南“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示提出申请。)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杭锦后旗双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杭锦后旗双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微信图片_20230620173649.jpg

   

附件2:机构职能模板

杭锦后旗双庙镇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责?(按照三定方案)

1.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 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 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镇机关内设机构  

  双庙镇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性质是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机构改革后设有五办、三中心。2012年重新成立财政所,2016年成立综合执法局。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人大办公室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决策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人事和财政等工作。(联系电话:0478-6746018,负责人:李凯)

2、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文体体育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3、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产业规划发展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民政、卫生、教育、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

5、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

  (二)镇事业机构

  1、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所内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综合审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局

  以苏木乡镇政府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苏木乡镇行政执法权。

3、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负责农、林、牧、水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等工作。

  (三)现有站办所

  1、办公室

  (1)及时了解并向镇领导准确提供镇属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情况,镇镇办公室工作职责。

  (2)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工作报告、会议报告及其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为镇领导提供优质高效的秘书服务;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全体会议、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3)承办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和各社区、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制发镇党委、镇政府各类文件,并及时做好催办、归档、调阅工作。完成好文秘、文件规范及上报下发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搞好服务。

  (4)负责各种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强化督查考核,配合镇督查办做好督查工作,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落实到实处。协调处理群众信访、投诉,组织协调搞好镇机关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工作。

  (5)建立健全镇政务、党务信息网络,负责镇信息网络的管理,全面开拓信息资源,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提供各类信息,向镇领导及上级部门报送,协助搞好双庙镇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6)协助镇领导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做好镇政府与各部门、单位联络协调等具体工作。对内、对外、对上、对下沟通联系、协调工作,为党委政府总揽全局搞好服务。

  2、财政所

  (1)负责镇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结报工作;负责镇所属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工作;

  (2)负责各项惠农政策、优抚政策以及救助资金的及时兑现;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对各项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和支农专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征收工作;

  (5)负责镇党委、政府以及县财政局安排的其它工作

  3、扶贫工作站

  (1)贯彻执行中央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审定扶贫项目,管理信贷扶贫、异地开发移民扶贫、科技扶贫,重点村建设和水电路基础设施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

  (3)协调组织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贫团地区的科技进步。

  (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帮助贫困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

  (5)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扶贫,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温饱。

  4、经管站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企业依法经营;

  (2)负责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经营工作; 

  (3)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5、农保站

  (1)负责组织本中心贯彻落实新农保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决议。?

  (2)组织制定新农保工作计划、宣传方案,负责落实新农保各项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处理本镇内新农保经办管理的突发事件及重大问题。?

  6、卫健委

  (1)新机构承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2)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医联体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基层服务能力,让群众信任基层,把小病、慢性病患者留在基层。

  (3)加大健康扶贫力度,加大健康扶贫力度,健全大病保障机制,着力解决因病致贫问题。

  (4)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和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人口跟踪监测,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衔接配套,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和老龄事业发展。

  7、妇联

  (1)加强对妇女进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教育妇女抵制包办买卖婚姻、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不良社会风气。

  (2)积极调解疏导家庭、婚姻矛盾纠纷,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与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8、农牧科技站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旗农业、水产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水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 

  (2)依法对农业机械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进行监测,监管纠正生产实践中使用农业机械的违章违法行为。 

  (3)开展农业市场信息、科技信息的收集并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组织有关农业技术的培训。4、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督检验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

  8、交通工作站

  (1)负责镇、村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安”工作宣传,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

  (2)依照公安交警、交通运管、路政、农机等职能部门依法授权委托执法管理的权限范围。??????????????????

  (3)加强镇、村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管控,做好本镇、村内农村公路、车站、人行索桥等安全设施管理养护,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4)负责及时查处镇、村公路、乱堆、乱放、乱建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公路控制区建(构)筑物管理,加强车辆超载源头管理,强化路政、维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9、农田建设

  (1)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禽畜疫病、水产病害的监测、防治和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检验检测;开展农业用地的地力监测和农业环境的监测检验工作。

  (2)依法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副)产品的检疫对象进行监管防治,严防疫病蔓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10、工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镇工会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突出和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

  (2)负责全镇的工会干部培训,加强工会自身队伍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生产技能,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

  (3)负责全镇的女职工工作,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1、环保办

  (1)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条例和规定;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政策,普及环保知识。

  (2)了解和掌握本镇范围内的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3)对全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严格初审并及时上报审批,项目建成后配合旗环保部门进行验收。

  (4)督促本镇范围内的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对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排污单位提出奖惩意见。

  12、危改办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照镇总体发展规划要求,进行危旧房改造。

  (2)从事危旧房改造活动中的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安置房建设等工作。

  (3)建立危旧房改造的投融资平台,积极引进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危旧房改造工作。

  13、民政办、残联

  (1)加强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指导村规民约的制订和执行,加强村委会的建设;2、倡导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减少民间纠纷;

  (2)做好救灾、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工作;

  (3)及时开展各项拥军优属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优抚款。

  (4)定期组织救灾募捐活动,定期发放救济款,最低生活保障金,及时解决贫困户的生活困难。

  (5)集中供养安排,专人负责五保老人的衣、食、住、行,并丰富其精神生活;对分散供养者按期及时进行慰问,发放米、面及财物。

  (6)按有关各项条例规定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

  (7)调查了解残疾人基本情况,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残疾预防和扶残助残工作,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8)认真做好残疾人脱贫解困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和残疾人不同情况,在帮扶措施上给与优先或照顾;并采取纳入“低保”供养、救不、补助等办法,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14、社保

  (1)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保险金的收取工作。

  (2)宣传服务。

  (3)失业登记

  (4)开展就业服务

  (5)开展就业援助

  (6)开展基础性社会保障服务

  (7)配合开展基层劳动监察工作

  15、就业办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管理服务。

  16、土地办

  (1)做好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按有关规定做好镇、村内的国土资源管理执法巡查传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工作;

  (3)配合上级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4)协助上级做好农用地转用、征用的有关工作;

  (5)负责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审核报批工作;

  (6)协助上级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工作;

  (7)协助上级调查处理土地、矿业权属争议,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17、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村社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村社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合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18、信访办

  (1)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2)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检举、控告、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3)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对重要信访件进行了解核实或初查,经过筛选向有关室或部门提供案源。

  (4)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信访工作办公室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5)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19、行政执法分局

  贯彻实施国家及本镇有关村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村镇管理秩序。负责本镇管理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负责本镇管理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本镇管理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20、水管站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水利荼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依法治水。

  (2)研究拟定全镇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3)监督全镇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含地表水、地下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4)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作。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协助政府搞好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积极做好全镇水利工程的规划和上报,编制农村安饮项目库,积极向上级申请项目资金,并组织开展好已经申请成功的水利工程项目。

  21、团委

  (1)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2)大力提倡见义勇为,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青年维护社会治安。

  (3)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努力减少青少年犯罪。

  (4)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22、民生服务大厅

  (1)落实镇党委、政府交办事项,处理服务中心日常事务;

  (2)协调民生服务大厅各站办所的工作关系,负责业务指导、业务协调和业务统计;

  (3)对各站办所的服务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提出办理要求、办理标准和办结时限;

  (4)按照“公开、便民、高效、廉洁”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5)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23、关工委

  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广泛发动“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积极参与和做好关心下一代各项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开展调查研究,培养典型,推广经验;检查、指导所辖村、学校关工委工作;向镇党委和旗政府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为广大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

  24、武装部

  (1)民兵工作:根据《民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镇、村内所属村的民兵编组、训练、政治教育及参建工作,做好民兵连干部的配备工作,带领民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预备役工作:做好镇、村内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及管理工作,配合预备役部队做好我镇所担负组建的预备役部队的整组点验训练等各项工作任务。

  (3)兵役工作:严格按照《兵役法》及《征兵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积极协调公安、卫生等部门,认真做好年度兵役登记工作,正确区分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从严确定预征对象。加强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完成上级分配的兵员征集任务。

  (4)国防有关的其它工作:根据《国防法》的规定,做好镇域镇、村内的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国防潜力动员调查及军地对口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随时掌握一手详实资料,为应对战前快速动员和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做好积极准备。

  (5)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装装备管理。

  (6)负责本镇、村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军官、预备士兵登记统计工作。

  (7)协助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完成地方党委、旗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5、综治

  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承办公安、司法、人武、信访等工作。

  26、应急办

  (1)负责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起双庙镇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和总体应急预案。

  (3)负责汇总分析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

  (4)负责全镇预防预警机制建设,统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指导专项预案体系、应急平台建设,整合应急资源。

  (6)负责组织综合应急演习,协助镇领导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7)负责协调应急物资保障,提出镇级应急专项准备资金和公共财政应急储备资金的使用建议。

  27、统计站

  (1)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依法进行统计。

  (2)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形成高效运转的县—镇—村(居)委会—企业统计链。

  (3)负责组织实施镇、村内国家、省、市、县统计局布置的各类社会经济调查、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任务。

  (4)负责搜集、整理、上报镇、村内的统计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维护好基本单位名库录。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

  28、文化站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

  (4)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

  (5)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村文化室工作;

  29、林业站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认真做好年度造林规划,提出重点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及造林技术规程,检查绿化实绩,及时总结绿化成果。

  (3)努力做好林果新技术新品种在全镇的推广工作,指导做好林果生产管理,不断巩固和提高造林绿化成果。

  (4)及时做好科技项目申报、实施、总结和成果报送;认真做好技术承包和推广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科技指标。

  (5)负责审查征占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林权证申请等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0、草原站

  (1)开展村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相关材料填报和管理工作。

  (2)人工牧草种草技术培训、指导种植相对成片牧草和牲畜棚圈建设。

  (3)核查草畜平衡区放牧牲畜数量、巡查禁牧区牲畜放牧情况。

  (4)负责保护草原基础设施,巡查草原鼠虫害、草原火情以及采挖草原野生植物和其他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等情况。?

  (5)开展草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

办公地址:杭锦后旗双庙镇二支村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78-6746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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