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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h_sfj/2023-02183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28
2023年杭锦后旗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成国斌 发布时间:2023-06-28 点击量:16 字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旗守法普法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紧紧围绕市委“五高五新”奋斗目标和“四个区”、“两个基地、四个集群”的发展定位,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项目为王、城乡融合、民生至上、党建引领”发展理念,全面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为推动全面依法治旗贡献力量。

(一)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治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普法与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暑。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结合守法普法工作实际全面落实。着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所必须了解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

3.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培训班,组织全旗“八五”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宣讲,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平台和阵地的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紧紧围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好“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参加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宣传活动。

2.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教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旗“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3.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紧紧圈绕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与生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切实履行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广泛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大力宣传与国家能源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切实履行国家能源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与能源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着力推动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绿色转型发展。

3.大力宣传与国家粮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切实履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着力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宣传耕地保护、土地承包、种业提升、奶业振兴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加强生产、销售假种子化肥农药等涉农违法犯罪法律法规宣传。

4.大力宣传与国家产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切实履行国家产业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5.大力宣传与建设我国向北开放桥头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宣传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外汇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全面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四)紧紧围绕普法重点内容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

1.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报,网、屏、微、端等多媒体开展宣传,提高全社会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2.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在“七一”前后,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主题宣传活动。

(五)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法治文化阵地的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有形呈现、有效覆盖、深入人心。

2.持续推进法治文艺繁荣发展。加强与各类媒体、互联网平台及社会组织合作,打造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精品力作。指导全旗开展“法治乌兰牧骑”文艺创作,继续深化“法治乌兰牧骑进农村(社区)”系列活动。组织参与全市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六)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扎实开展“全区守法普法示范旗”创建活动。注重把推动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人民群众参与度,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使示范创建过程成为全面提升全民守法普法整体工作水平的过程。

2.深化“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20周年为契机,总结创建经验和成效,提升创建质量。积极组织开展申报2023年度“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提升“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质量。充分运用现场培训和网上培训等模式,分级分类开展“法律明白人”骨干示范培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法治素养。通过培训、考核、发放徽章、证书、牌匾,建立激励机制等方式,规范对“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和管理,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推广“四个四”工作法,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4.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持续开展“说法班会”、以案释法、“宪法展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加强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等法治教育。围绕全旗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推进“法律进网络”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依法防范网络安全风险。

(七)深入推进中期检查评估工作,保障“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质量

1.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验收。把认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工作,各普法单位要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检查评估方案,提前准备,及时查漏补缺,注重“八五”普法工作实效。

2.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研究对策。中期检查评估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列出问题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改进。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各部门取得的创新成果。积极参与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加强与兄弟旗县交流借鉴。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相关工作。

3.落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落实《关于建立巴彦淖尔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四制度一评议机制的意见》和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压实各单位普法责任。

4.深化《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宣传落实工作。把《条例》纳入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和考试内容。督促检查《条例》宣传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全旗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5.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等各类法治人才作用,组织开展守法普法、依法治理相关理论研究,总结规律性认识,坚持与时俱进,推动法治宣传理论创新,服务法治杭锦后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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