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mzj/2023-0268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12 |
由于人事变动,民政局召开党组会议,现将领导及干部分工调整意见报告如下:
一、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贾向东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重点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
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刘强国协助贾向东局长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救助股。负责对外联络和新闻宣传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事务、意识形态工作、保密、维稳、综治、工青妇、驻村工作队等工作,负责政务中心、城乡低保、低收入核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福彩项目管理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云庭协助贾向东局长工作。分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旗中心敬老院、殡葬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负责脱贫攻坚工作、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党建、社团民非登记、注册、审批工作;负责特困供养、残疾人权益保护、老龄工作,负责婚姻登记处、养老机构及殡葬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杨永宽协助贾向东局长工作。分管基政区划股、救助慈善股。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村务公开、区划地名管理、地名志编撰、临时救助等工作。
副科级干部王龙协助刘强国副局长工作。
二、各业务股室职能职贵范围和股室负责人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贵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人事、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本单位职工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党风廉政、妇女儿童、青少年、工会等党群工作。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各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上级拨付彩票公益金。
负责人:石慧,股室成员:肖磬榕、苟文军、史晓瑞、刘杨、岳佳媛、刘哓宇。
2.社会事务股。拟订全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指导全旗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旗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旗本级直接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烟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副科级干部王龙协助副局长刘强国工作。
负责人:高娟,股室成员:张庭玮、王敏
3.基政区划股。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全旗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承办乡镇的设立、撒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旗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村务公开工作。
负责人:郭加阜
4.社会救助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拟订全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核对等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旗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全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负责人:孙学庭,股室成员: 刘倩、杨燕、马艳红、刘福平、姜雪霞
5.养老服务股。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负贵高龄补贴等补贴发放、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旗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负责人:张皓岳,股室成员: 张茹、段慧、刘莹
6.救助慈善股: 承担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灾后救助和“救急难”工作等。
负责人:董磊,股室成员:魏舒禹、王翠仙、段晓瑞
7.殡葬服务中心:殡葬业务管理、殡葬市场管理,惠民殡葬补贴、项目和专项资金申报,公墓建设管理等。
负责人:李发亮,副馆长:王龙、陈海军
8.旗中心敬老院:敬老院日常运营,项目和专项资金申报等。
负责人:张皓岳
9.婚姻登记处: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人:吴治江,股室成员:娜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