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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h_zrzyj/2023-0292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7-14
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局 发布人:吴 晶 发布时间:2023-07-14 点击量:4 字体:

关于股室设置和人员调整的决定

 

依据《杭锦后旗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室发〔2019〕45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股室设置和人员调整如下:

一、局机关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制订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重要会议活动及局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收发文处理、公文审核和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起草有关综合性重要文稿,审核以局名义印发的公文;承担局机关综合档案的接收、登记、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 任振林、

工作人员:王嫄、王鑫、李国印

(二)国土空间规划和地理信息测绘股

  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条件通知书》;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旗委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执行国家有关镇、乡、村规划工作的方针和发展政策,组织研究镇、乡、村规划管理工作,制定规划工作的实施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       

股长:王婧

    工作人员:戴龙

(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相关考核标准;组织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组织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 组织编制全旗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全旗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全旗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测绘活动、质量和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的监督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的管理。

股长:高健

工作人员:李婧

(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旗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监督管理登记资料。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旗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旗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股长:李元昌

工作人员:崔静、张慧(档案管理)

(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核及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股长:闫军

工作人员:江宏力

(六)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拟订全旗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和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审核、报批。

股长:王杰

工作人员:孙艳丽、张宇妍

(七)耕地保护监督股

负责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价。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股长:白靖

工作人员:曾琳泽

(八)财务与资金运用股

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自然资源各项收入征缴工作。执行自然资源收益分配等有关财务制度,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股长:曾强盛

工作人员:马娜、李敏、贾卓儒

(九) 政策法规股

研究拟定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的办法措施。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

股长:李政

工作人员:李晶

(十)行政审批股

承担“放管服”改革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的具体举措。承办自然资源局进驻旗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工作,核发许可证书。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分析和相关专业统计的归口管理。

股长:吴晶

工作人员:马敏

二、二级事业单位

(一)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大厅:负责大厅日常运转和登记工作。

大厅主任:史慧

工作人员:戴璐、王芳、李永清、王永娥、 名临聘人员

(二)规划设计服务中心

1、建工股

负责建设项目的现场踏勘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造型及外装饰设计方案的技术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户外墙体广告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规划审批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

股长:苗虎

工作人员 :李有怀、云敏

2、市政股

负责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选址、规划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地下管线的普查及动态更新管理工作。负责环境景观设计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雕塑、非墙体广告及站牌、路牌等设施的规划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

  股长:张睿容

  工作人员:胡睿恩

(三)土地储备中心

依法按程序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依法对收回的国有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和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纳入储备范围,实行计划管理;

负责组织实施全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前期工作。

主任:赵玺善

工作人员:刘建国、李敏 、韩冰

(四)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杭锦后旗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贯彻落实关于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受杭锦后旗自然资源局委托,承担全旗自然资源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土地、矿产、城市规划、测绘方面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自然资源局委托,行使对土地、矿产、测绘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负责全旗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日常工作;配合全域土地例行督察;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郭炜楠

副大队长:王强、陈瑞军、苗威、胡俊

工作人员:赵和、杨永明、田冬梅、卜乐、刘强

2、陕坝中心所(中队)

所长:尚伟

副所长:李如刚

工作人员:李树军、李秉林

3、蛮会中心所(中队)

临时负责人:孙振海

副所长:孙乐

工作人员:魏呈东、段佳敏

4、三道桥中心所(中队)

所长:候继光

副所长:马陆军

工作人员:郭永军、徐晨赫

5、二道桥中心所(中队)

临时负责人:菅保成

副所长:刘波

工作人员:戴润民、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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