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h_zrzyj/2023-02923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一、土地闲置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
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号
二、不动产登记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9)45号
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首次领证免收证书工本费;车库、车位、储藏室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80元收费。
非住宅550元。
三、土地闲置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