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fzhggwyh/2023-0297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7-17 |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收储企业经营活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严厉打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全旗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制定周密的粮油收购销售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细化对策措施,严密组织实施,提高整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研判形势和准确把握收购形势,抓好政策性购销和市场化购销两个市场的监督检查。
二、从严执法,加强配合。积极主动与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采取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的方式,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组织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粮油购销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三、压实责任,严格履职。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指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对粮食出入库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妥善处置。督导各粮食购销企业规范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公平诚信开展粮油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活动,主动接受部门监督,共同维护粮油市场秩序。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普及 12325 监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 12325 监管热线转办和本级接收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核查处理。适时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