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sjj/2023-0612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为了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领导干部依法行政、高效履职,筑牢权力运行防线,发挥审计利剑作用,近年来,杭锦后旗审计局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忠诚履职,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高标准谋划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一是针对领导干部变动调整情况,积极与旗委组织部协调联动,综合考虑领导干部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规模等因素,确保将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关键领域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二是参考以往年度审计情况和领导干部任职情况,科学布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以高质量的项目计划引领高质量的审计成效,为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奠定坚实基础。
全方位严格控制审计质量。一是完善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等规范性文书,根据不同审计项目,量身定制审计工作方案、人员分工、审计重点等资料,为审计人员在各项工作节点提供参考。二是不定期组织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工作经验交流,取长补短,就同类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必要时运用审计专报等方式形成审计成果。三是印发《审计项目现场管理办法》,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规范了审计现场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分管领导多次赴审计项目现场调研并指导工作,与审计人员沟通交流审计情况,集中研讨审计重点事项和争议事项,把控审计报告质量。
高要求做好审计整改落实。一是建立“清单”机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 实行“台账”式编号管理和销号制度,立改立销,不改不销,逐项落实解决。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防范和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实施办法》,强化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整改意识,将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