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h_sbz/2021-04072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陕坝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
按照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巴人社办发[2021]63号文件要求,2021年11月15日开始办理2021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原则总体原则遵循“先缴费,后补贴;先认定,后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年度一次性申报,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要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条件凡在我旗境内,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城镇常住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自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4050”社保补贴,已享受政策满三年社会保险补贴人员不在享受些政策,已稳定就业人员(有固定工作、有工商营业执照者);原企业转制时为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将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到退休年龄的不享受此政策。
三、补贴审核地点杭锦后旗陕坝镇各个社区。
四、申报材料申报审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2021年缴费税票包括养老和医疗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本人的工行社会保障卡或本人工行卡,已享受满三年人员停止享受、有营业执照不在享受。
五、补贴标准根据巴财社[2019]356号文件通知要求,2021年社保补贴标准按照个人实际缴费总额的55%予以补贴。
六、注意事项1.本年度“4050”社保补贴于2021年12月25日截止,(周一至周五办理),望广大办事群众相互转告,避免时效过后无法享受补贴,造成经济上的损失。2.请于2022年1月份到所在社区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七、办理安排时间2021年度“4050”社保补贴时间安排表
| 河酒社区 | 11月15.16日 |
| 西城社区 | 11月17.18日 |
| 大桥社区 | 11月19.22日 |
| 新建社区 | 11月23.24日 |
| 西环社区 | 11月25.26日 |
| 中山社区 | 11月29.30日 |
| 北环社区 | 11月1.2日 |
| 公园社区 | 12月3.6日 |
| 园子渠社区 | 12月7.8日 |
塞上星社区 西郊社区 | 12月9.10日 12月13.14日 |
杭锦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