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sbz/2021-05433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陕坝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农场,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各部、委、办、局、室,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有力保障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病毒肺炎“乙类传染病参照甲类管理”的相关要求,适龄无接种禁忌症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登记、核实查验根据全区疫苗接种工作部署,要求农贸市场、旅游景点、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文化馆、图书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办公场所、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和居住地址,原则上不宜进入上述场所(持接种禁忌证明、疾病诊断书者除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督促、监督所属行业及时开展“二码”联查工作。
1.各乡镇、农场、办事处要继续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
2.区商务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
3.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餐饮、药店、快递、农贸市场;
4.区卫健委负责医疗机构行业;
5.区卫生监督局负责美容美发、足疗、按摩、养生、洗浴等个体工商户;
6.区农牧局负责各类农资企业、商户、养殖种植企业、屠宰企业;
7.区住建局负责建筑工程安装从业人员、房地产行业;
8.区工信局负责工业企业;
9.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师生、培训机构、托管机构;
10.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
11.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旅游景区、图书馆、网吧、健身馆、游泳馆等相关行业;
12.区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13.区物业管理局负责水、暖、煤、气等相关工作人员;
14.区宗教事务管理局负责各类宗教场所;
15.区金融办负责金融等相关行业;
16.区公安局负责宾馆、旅店、火车站、飞机场等相关场所;
17.区人社局负责培训就业等相关机构。
二、收集汇总、及时上报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对所属行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进行收集汇总,并将结果于每日上午10点前报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总后及时将未接种人员名单下发至各有关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干部、网格员深入其家中了解原因,根据情况做好说服动员工作。
三、重点部署、有序实施
(一)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有禁忌症证明外要实现“应接尽接”,未接种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劝导其在8月31日前尽快接种。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举办的会议、培训等,并暂停其赴外省出差等公务活动。
(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前一周完成对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接种情况摸底调查,对未接种的师生由所在学校(含新升入初一、高一学生)劝导其在开学前接种。
(三)需要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办理。
四、提高意识、夯实责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追责。
特此通知
临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
部2021年8月24日
来源:黄河金岸魅力临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