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sbz/2021-0544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陕坝镇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通知》(内人社厅办﹝2018﹞170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巴人社办发﹝2021﹞45号)要求,为维护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冒领和流失,切实提升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办水平,现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
认证时间:2021年4月1日至9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认证(年检)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遇,暂停待遇后进行了资格认证的人员,恢复并补发待遇。
二、认证范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三、认证办法
以“巴彦淖尔12333”微信人脸识别认证为主,其他认证方式为辅,取消社保服务大厅窗口集中认证,采取多种便民措施进行认证:
(一)“巴彦淖尔12333”微信人脸识别认证
第一步:关注“巴彦淖尔12333”公众号,在“便捷服务”栏目下选择“社会保险待遇认证”;第二步:输入认证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第三步: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上传身份证正面反面;第四步:按文字提示完成规定动作,录制一段视频;第五步:认证成功,收到提示认证成功的信息,本年度认证结束。
(二)异地协助认证(主要针对外省市居住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通过微信认证失败的情况)
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扫描下面二维码下载《杭锦后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异地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协助认证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加盖居住地社保局的公章,邮寄到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社保局三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联系电话:0478-6635445
(三)其他补充认证方式(主要针对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等人员,通过微信认证困难的情况)
针对行动不便微信认证失败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采用照片认证的方式进行年检。待遇领取人员需手持2021年验证期内近一周的报纸,代办人为其拍照并冲洗成4寸彩照,由代办人携带照片及代办人本人和待遇领取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办或政务大厅三楼21号窗口登记。
杭后社保局
2021年3月30日
来源:杭锦后旗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