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h_gaj/2021-08581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8-05 |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持续深化公安机关户籍身份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力争以最大化放权、最简化管理、最优化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出台了户籍身份证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便民惠企30条措施:
一、取消证明材料类
1、办理异地身份证,取消暂住本地相关居住证明材料,由民警核对是其本人无误后,即可办理。
2、新生儿落户,只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父母一方结婚证原件、父母户口簿原件即可办理,取消书面落户申请。
3、大中专院校毕业、录取、转学、退学迁出户口,取消书面迁移户口申请。
4、死亡以及宣告死亡注销户口,取消书面注销户口申请。
5、参军入伍、军事院校录取注销户口,取消书面注销户口申请。
6、出国(境)定居、前往港澳台定居注销户口或出国(境)公民回国恢复户口的,取消书面注销或恢复户口申请。
7、退伍军人、现役军人恢复户口,取消书面恢复户口申请。
8、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籍贯、身高、服务处所、其它住址变更、更正的,取消书面更正申请。
二、减少办事时限类
9、居民身份证办理,由原来的25个工作日缩短至12个工作日。
10、临时身份证办理,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立等可取。
11、居住证办理,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当天可取。
12、性别变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13、出生日期更正,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14、民族变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三、拓展办理空间类
15、居民身份证换领、丢失补领,由户籍地派出所或者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拓展为全市任一派出所或便民服务大厅均可办理。
16、16周岁以下居民首次申领身份证,由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拓展为在本旗县区内任一派出所或便民服务大厅均可办理。
17、办理临时身份证,由原来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拓展为本旗县区内任一派出所或便民服务大厅均可办理。
18、户口簿打印,由原来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拓展为本旗县区内任一派出所或便民服务大厅均可办理。
19、户籍证明出具,由原来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拓展为本旗县区内任一派出所或便民服务大厅均可办理。
20、新生儿落户,由原来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拓展为本旗县区内任一派出所均可办理。
21、因死亡、参军入伍、军事院校录取、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由原来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拓展为本旗县区内任一派出所均可办理。
22、户口迁入,由原来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拓展为本旗县区内任一派出所均可办理。
23、户口登记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其它住址、籍贯、身高、服务处所的变更,由原来的户籍派出所办理,拓展为本旗县区内任一派出所均可办理。
四、延伸服务类
24、节假日服务。节假日期间各旗县区确保至少有一个户籍窗口受理业务,并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
25、开通“绿色通道”。为企业和集体用工、急需用证的中高考考生等群众开设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
26、实行上门服务。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户籍窗口提供上门服务。
27、身份证办理实行“多拍优选”,群众可以申请不满意重拍,从中优选满意照片。
28、新生儿重名查询服务。各户籍派出所及便民服务大厅可为有需要的群众,在新生儿起名中,提供本市范围内相同姓名人数的查询服务。
29、免费复印。所有户籍窗口配备复印机,为群众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五、“互联网+户政服务”
30、户口申报、注销、迁移、变更更正等85项户籍业务可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