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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h_sdqz/2021-08652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三道桥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08
三道桥镇关于征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
发布单位:三道桥镇 发布人:邬婉嫔 发布时间:2021-10-08 点击量:3 字体: 大 中 小

为顺利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年度缴纳,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2月25日。

具体缴费时间安排如下:

2021年10月11日和平村

2021年10月12日永进村

2021年10月13日澄泥村

2021年10月14日黎一村

2021年10月15日顺利村

2021年10月18日胜利村

2021年10月19日长庆村

2021年10月20日热水村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三、缴费方式

1、手机缴费可通过内蒙古税务APP、微信、支付宝、蒙速办自行选档缴费 。

2、城乡居民持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自行到三道桥镇税务所进行缴纳,为使缴费人减少等待时间,缴费人按照自己所在村的具体缴费时间安排进行缴费。

四、缴费凭证

缴费人缴费后的小票作为缴费证明。城乡居民需要开具完税证明的,自缴费三个工作日后可自行手机开具或携带居民身份证在辖区税务所窗口开具完税证明。

五、新参保登记及补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及补费人员在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及核定业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照2张),持补缴申请表可自行通过上述手机缴费方式缴纳或到三道桥镇税务所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望广大城乡居民相互转告,积极参保。

特此通知。

                           


三道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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