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h_czj/2021-09067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文 号 | 杭财经贸〔2021〕188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日期 | 2021-08-03 |
开展政策性和商业性养殖业保险不仅可以建立养殖业风险防范机制,增强政府防灾减害能力,同时可以起到保障民生的作用,使受损养殖户及时得到赔偿,降低畜禽养殖户的养殖风险,确保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底至2021年5月,上级分两次下达我旗2021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合计541万元,经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研究并汇报旗委、政府后决定将该资金用于2021年杭锦后旗肉羊保险补贴项目,为了用好、管好专项资金,特制定如下资金使用管理方案。
一、基本思路
养殖业保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推进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按条款据实赔付,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规范操作、优化流程,加快承保和理赔进度为重点的服务模式,提高养殖业保险保障能力,促进养殖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二、支持对象和项目内容
我旗2021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41万元计划用于肉羊保险补贴,若以上资金不足,由本级财力补足,若有结余,结余部分将用于肉羊生产、流通等环节的补助。项目资金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做好与保险承办机构的衔接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项目绩效
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由资金使用单位确定整体绩效目标,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自评工作(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或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送财政局绩效管理部门,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方式方法,针对政策性、商业性养殖业保险特点,广泛宣传政策性、商业性养殖业保险相关政策,摆事实、讲真话,引导畜禽养殖户主动参保。
(二)健全配套机制。健全政策性养殖业保险领导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保险公司赔偿承诺制等,确保政策性养殖业保险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扩大保险范围。要鼓励保险公司结合当地畜禽养殖实际,积极探索扩大养殖业保险范围,使畜禽养殖户的经济少受损失、保险公司的经营性效益最大化,达到“双赢”目的。
(四)及时足额赔偿。赔偿工作事关现代养殖业健康发展,事关旗政府及部门形象,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商业性养殖业保险赔偿工作。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符合理赔条件的,要按照政策规定的数额及时给予足额赔偿。
(五)强化社会责任。以服务现代畜牧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养殖业保险工作。把养殖业保险与稳定发展现代畜牧业结合起来,在促进现代畜牧业持续发展中实现养殖业保险健康稳定发展。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理赔服务工作,为促进现代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杭锦后旗财政局 杭锦后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