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
负责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和开放工作,建立健全体育场馆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负责体育场地普查工作。负责指导体育社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区域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民体质测定。负责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监管全民健身活动。负责竞赛训练及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的指导、监管。负责运动员注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参加、承办市级及以上的竞技类体育培训、竞赛活动。负责组织举办区级体育竞赛、培训活动。负责审核相关体育行业的行政审批及建设。负责爱国卫生、健康机关和相关“创城”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财务报支把关、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工作。分管脱贫攻坚、综治维稳信访、普法反恐、依法治区、体育项目申报、统战民族团结与宗教、工青妇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做好党组、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分管:体育股,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区体育总会,产业办(体育事项许可备案、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