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q_jfb/2021-10463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解放办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22 |
解放街道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特制订如下服务承诺。
一、热情为来访人员、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及事务服务。二、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只要手续完备,随到随办。
三、依法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对能办理的要说明情况,为其介绍办理的办法和条件、标准及所需的资料、手续。
四、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结工作。一般案件十日内结案,疑难案件一个月内结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五、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六、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第一次批评通报,第二次扣发全年奖金,第三次待岗一个月。
临河区解放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