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q_wltkz/2021-11358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乌兰图克镇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2-03 |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乌兰图克镇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执行国家财政单位会计制度,是一级预算单位。
1、党委职能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5)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主要职责
我单位属于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执行国家财政单位会计制度,是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负责我镇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并实施相关规划,促进我镇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机构
2021年,我单位共有机构2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为0家,事业单位1家。与去年持平。
我单位编制数为5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9人,事业编制24人。2020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0人,与上年持平;退休人员47人,比上年45人新增2人。
(二)单位设置
纳入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人民政府
临河区乌兰图克镇党群服务中心
临河区乌兰图克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河区乌兰图克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为816.841204万元,上年结转696.022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6.841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农林水支出。比2020年预算725.17062万元增加91.670584万元,增加12.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816.841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6.841204万元,占100%。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816.841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8412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2.350504万元,公用经费31.245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16.8412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为816.841204万元,占财政拨款的10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816.841204万元,用于以下方面: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1.409304万元,占支出的71.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162万元,占支出的5.26%,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占支出的0.24%,农林水支出190.5157万元,占支出的23.32%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816.8412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2.350504万元,公用经费31.2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关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85万元,比上年5万元下降0.15万元,下降3%,占总支出的0.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号召,对“三公经费”进行缩减。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0.5万元减少0.15万元,主要是响应政府号召,对“三公经费”进行缩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万元,其中乡镇运转经费60万元,消防运行经费15万元,执法局工作经费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75万元增加2万元,增加2.67%,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7.7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伙食补助费21.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3万元以及消防经费15万元、执法局工作经费2万元。
二、关于 “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共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6万元。其中货物类4.3万元;服务类11.7万元。涵盖货物类和服务类两个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四项,分别为打印机1.3万元、电脑3万元、印刷7.2万元、汽修4.5万元,采购金额来源为本级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增量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消防车)其他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俊 联系电话:0478-891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