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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q_sfj/2021-1280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29
临河区司法局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杨晶琴 发布时间:2021-12-29 点击量:27 字体: 大 中 小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临河区司法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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