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zsj/2021-13529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征收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单位
2021年部门预算
公开报告
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单位
2021年3月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增量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为房屋征收与补偿、监督管理,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公告。房屋征收调查、补偿安置和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房屋征收评估,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调解和档案资料。
(二)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单位的主要职责
对被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有无产权手续、家庭常住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协助编制征收补偿方案;协助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就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对被征收房屋面积计算与核实及其协助产权初审、房屋产权认定工作;协助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评估;协助测绘机构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构建筑物的测绘工作;征收补偿情况表、汇总表、协议书等文书材料的制作;办理征收补偿与产权调换签订协议工作;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收缴与注销、变更工作;协助做好房屋拆除涉及的水管、水、电表、广电、通讯、电力等路线的报停、销户、迁移相关工作;协助整理分户补偿档案及公布;协助审计部门对项目的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办理产权调换房屋的产权所需的相关材料;通知、公告、决定等文书的送达其他与补偿安置有关的事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部门机构
2021年,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单位共有机构2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为0家,事业单位2家。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单位编制数为2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27人。2020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3人,比上年无变化,其中在职人员53人,比上年无变化;离休人员0人,与上年无变化;退休人员14人,比上年增加3人。
(二)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单位设置
纳入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我单位下设一个二级单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房屋征收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预算总收入为488.0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4.88万元,上年结转13.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比2020年预算490.10万元,较少0.4%。
减少的主要原因:1、退休人员增加3人,导致人员经费较少。2、2021年抚恤一人未算入预算内。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488.0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4.88万元,占97%,上年结转收入13.15万元,占3%。
(二)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48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03万元,占比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比0%。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474.88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为474.88 万元,占财政拨款的100%。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474.88 万元,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4.88 万元,占支出的100%。其中;人员经费占464.65万元,公用经费占10.23万元。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关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29万元,比上年增加5.29万元,增幅84%,占总支出的100%。增加主要原因是:北边渠尾留项目还在继续征拆中。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29万元,比上年增加0.29万元,增幅10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幅83%。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临河区房屋征收和管理局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3万元,比上年较少0.54万元,降幅0.5%。
二、关于 “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共编制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类0万元;类0万元。涵盖0等0个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0项,采购金额来源为本级财政拨款。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增量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我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预算资金,所以此内容为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珂 联系电话:18647826883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项目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