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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q_sfj/2021-13783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30
临河区司法局重点领域工作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杨晶琴 发布时间:2021-12-30 点击量:7 字体: 大 中 小

临河区司法局重点领域工作如下:

一、人民调解

1.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管理。一是综合临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指挥中心人民调解员的乡情优势、行业专家的专业优势和法院法官的熟悉法律知识的优势,不断加强调解中心队伍建设,配备工作人员75名,在原来的工作组合上重新调整调解工作室。二是集中开展了对调解组织的数量、名称和组成人员的核定工作,将一些年事已高、文化水平低且经考评不合格的调解员进行了及时解聘,重新选聘文化较高、年富力强、热爱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同时将只有框架,未实际开展工作或年内案件数量极少的调委会进行了整合撤并,真正实现资源共享,聚力化解矛盾纠纷。三是组织对各乡镇(街道)、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和乡镇(街道)、村(居)换届后初任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集中上岗培训。参培率达98%。截止目前我区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44个,其中乡镇调委会9个,街道调委会11个,农场调委会2个,村调委会151个,社区调委会5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6个,以个人姓名命名的调解室9个,逐步实现全覆盖。2021年,共排查矛盾纠纷6415件,调解成功4876件,调解成功率76%。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推动人民调解多元化。一是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组织新模式,努力打造个人调解室品牌。借鉴“老何调解工作室”先进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分别在乡镇、街道、专行领域打造司法行政品牌。为解决房地产“三难”问题,临河区司法局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巴彦淖尔市司法局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集中解决西区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化解矛盾纠纷;在白脑包镇成立了“倪三调解工作室”,在铁南办事处怡德文化大院成立“怡德调解工作室”,主要由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组成,在解放街挂牌成立了“董瑞卿调解工作室”;为推行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乌兰图克创建了自治区人大代表“王五厚调解工作室”、在交警大队成立了市人大代表、自治区金牌人民调解员“娜仁调解工作室”。二是在“黄河金岸魅力临河”开设“曹宗诚人民调解”专栏。通过展现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案例,引导群众自觉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让群众充分感受到人民调解成本低、效率高、灵活便捷的优势。通过品牌调解室的创建,进一步充实专业力量,实现品牌效应。三是借助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管理平台,利用互联网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不仅在极短的时间内化解了矛盾纠纷,又避免了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免去了当事人异地舟车辛苦和开销,及大地方便了老百姓,节约了司法资源,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二、法治宣传

1.全面启动“八五”普法。一是制定了临河区“八五”普法规划,积极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二是建立普法责任制清单,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加大考核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宣传工作,明确全区各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推动形成依法治理“大合唱”。四是开展了2021年度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复核工作,通过自查、复核等程序我区2个国家级、4个自治区级、1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部保留原有称号。 

2.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深入推动“法律六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印制“漫画学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册2000本,通过漫画图解群众关心的民法典热点问题;通过“法治临河”微信公众号“每日学法”栏目,推送民法典宣传漫画、普法公益广告、小视频和案例;建立1300多平米的河套怡德文化大院法治教育基地,并被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授予业余法治“乌兰牧骑”宣传队;编排法治文艺节目,在巴市司法行政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晚会中演出,并获得“优秀组织奖”“优秀节目二等奖”“优秀节目三等奖”等多项荣誉。2021年共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650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万份。

3.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推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2021年举办领导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试3次共204人次参考。推进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述法述职内容。印发了《临河区贯彻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把法治素养提升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区关工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第四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安排意见》,深入开展宪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联合律师用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为临河五中、金川学校等多所学校900余名老师学生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法治讲座。

三、社区矫正

压实工作责任,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合理、合法、有序开展。二是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从思想上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各类监管规定,提升社会责任感,努力做合法公民。三是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人员资格审查4967人次,包括3565名“清风干部”和37名“清风标兵”人员资格审查、临河区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审查、村党组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资格审查、临河区新一届村“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审查、拟增补临河区十三届政协委员人选联合审查等。四是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在春节、六一等重大节日期间,通过联合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社区矫正对象内部互助、司法所慰问等各种形式开展对困难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扶活动,为8名困难社矫家庭和25名困难社矫家庭的子女进行捐赠,为10名女性社区矫正对象争取免费体检,协助办理农村承包田77人,组织职业技能培训39人,落实社会救助14人,指导就业或就学41人。我局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67人,其中缓刑264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开展审前评估353人次,入矫220人次,解矫155人次,训诫6人次,警告2人次,办理外出审批事项78人次,无一例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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