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xhb/2022-0425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新华办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6-24 | 发布日期 | 2022-06-24 |
临河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临河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临河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全年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2171条,区政府常务会议12次。
1.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实现公开事项目录全面精准、公开制度规范管用、公开平台集约便民为目标,全年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政务公开制度流程规范5项。
2.围绕中心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公布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做好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等权威信息公开,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二是发布政策解读。深入开展对我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回应工作,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在粮食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困难群众救助等方面及时公开区级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14条。三是进一步强化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回应。四是围绕推动“四办”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通过梳理公布“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为企业个体提供“套餐式”服务。五是加强对简政放权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3.精准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形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网上咨询、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栏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共转办答复各类咨询94件,开展调查征集2件,在线访谈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区政府本级及其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3件,其中,区政府本级收到并处理依申请公开19件,均已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完成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工作。梳理并公布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坚持公开为常态、因地制宜和便于获取利用等三项原则,指导各部门逐项确定公开主体、公开事项。
2.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区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有关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推进政府网站向优向好发展,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和蒙古文政务网站管理建设工作。
1.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2021年,全区各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
2.整合清理政务新媒体。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年内,有4家单位关停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小程序等账号共计5个。
3.规范运行政务公开查阅专区。构建了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查阅专区,提供“便民化、智能化、一体化”的政务公开服务。
4.积极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平台操作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平台运行水平。
(五)监督保障
1.依托平台,深化监督考核。区委和政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对各部门政务公开推进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
2.强化业务培训。从工作实际出发,通过培训解决工作中的一些难点、盲点问题,达到抓住工作重心、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6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9
行政强制
13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82.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1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0
0
0
0
1
13
(七)总计
22
0
0
0
0
1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意识仍需提高。我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但仍有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懂公开、不会公开、不敢公开”等现象依然存在。
2.公开信息的系统化和精细化水平仍需提升。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仍有不足,政策解读的形式多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3.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人员力量与当下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存在差距,人员更换频繁,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能力水平。
(二)下一步打算
2022年,我区将不断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努力打造高质量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进一步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规范。在政策发布方面,督促各部门抓紧梳理本机关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等重点政府信息,推进权威、集中、统一发布,便于公众查询获取。在政策解读方面,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三同步”制度,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更加注重综合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解读。在舆情回应方面,加强对重点领域、民生领域回应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协同性。
2.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调动发挥其他部门的积极性和专业能力,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统一可操作的制度规范,指导各部门工作。继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高度重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着力疏通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堵点、痛点,最大限度防范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机关败诉。
3.优化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最大限度梳理挖掘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源,进一步提高公众获知、查阅、下载相关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切实担负起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职责,整合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严格新设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
4.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大力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督促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要求持续完善提升。归集和强化各部门对目录清单内主动公开事项的公开力度,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展现新面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