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zsj/2022-0428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征收局 | 文 号 | 临征字〔2022〕3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情况说明
区司法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89号)要求,现就我中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说明如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文件目录》文件要求,通过认真梳理我中心规范性文件并对照文件目录,文件目录中未涉及与我中心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临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