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dhb/2021-0191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东环办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项目指挥部第一次(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满足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根据《临河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项目的实施方案》(临党办字〔2021〕6号)要求,结合实际,街道决定试行错时延时上下班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在保证街道正常工作时间外,街道和各社区办事大厅每天安排2名工作人员,分别执行错时、延时上下班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每天安排1人错时即提前半小时上班: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另外安排1人延时即推后半小时下班:
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30。
除值班人员外,其余工作人员全部执行正常作息时间。
二、工作要求
(一)开展业务融合培训学习。实行错时延时上下班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就业、计生、统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业务办室要开展交叉培训学习,熟悉各领域、各系统办事流程和标准条件,确保办事大厅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是“全能选手”。
(二)明确具体责任人。提前一周编制好次月的错时延时上下班安排表,明确人员和具体时间,并进行公告。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调班的,应向社区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做好调班安排。
(三)全面开放活动设施。工作人员在错时延时上下班时间,要开放社区中心活动设施,维持居民活动秩序,为居民提供基本咨询或事务办理预约登记服务。对前来活动或咨询的居民,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细心服务。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在错时延时上下班期间,要按照社区工作管理规定,严格自身行为,确保在岗在位、电话畅通,确保社区中心正常开放使用,严禁中途离岗、擅离职守。要认真填写《错时延时上下班接待群众情况记录簿》,做好工作交接。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AB角制度。街道各项业务工作实行AB角制度,A角对其业务工作主要负责,B角应主动熟悉并协助做好该项工作,当A角不在岗时,由B角接替完成该项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A、B两个责任人不得同时外出。
(二)加强制度宣传。加大对错时延时上下班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入户走访、发放传单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办事电话、错时延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和值班安排,扩大社区居民的知晓率。
(三)严格监督考核。错时延时上下班是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街道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检查人员在岗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因未严格执行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街道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