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q_zjj/2022-05205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4-20 |
随着我区房屋市政工程的全面开复工,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扎实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我站配合住建局于4月6日至4月19日对已办理复工手续的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范围是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受检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教育情况、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制度、食堂饮食安全制度和职业病安全防治情况。
(二)施工现场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用电、建筑起重机械、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执行情况和现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对起重机械安拆、检测、使用和日常维护检查等情况。
(三)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达标情况;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安装运行情况道路保洁情况;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情况;是否已停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作业,改用预拌砂浆。
(四)施工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的其他内容。
督查组通过随机抽选被检项目、进行施工关键部位实体检查、现场查阅安全管理资料等方式共抽查在建工程13项。督查组在完成现场实地检查后,现场及时反馈了检查意见,有针对性地对各相关责任主体提出了具体要求,并现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3份。
从督查总体情况来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能基本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基本形成;大多数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置符合要求,人证相符,能够较好的到岗履职;建筑起重设备都能及时检测和使用登记;扬尘治理成效显著,所有项目均已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大多数项目均配有雾炮机、喷淋系统,现场硬化、覆盖较为完善,所有项目已统一使用预拌砂浆,不在现场堆放砂石料和水泥,极大的减少了污染源;对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制度落实较好;结构工程质量基本受控,质量常见问题明显减少;现场检查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比较齐全和规范;安全标准化工地申报数量大幅度提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存在问题
(一)工程质量方面
1、工程技术资料情况
(1)部分监理单位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理人员专业配备不齐全。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内容编制不规范,验收执行标准不严,质量行为不规范实体质量水平与报验资料不符。
(2)质量资料管理松散。质量资料滞后,技术保证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验槽记录、分项验收、各类审批表参加各方未及时签字盖章;原材料进场台建立不完善。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1)现场实体存在凝土胀模剔凿后露筋、混凝土蜂窝孔洞现象、布筋间距尺寸与设计图纸不符、砌块破损开裂等问题。
(二)工程安全方面
1、安全管理:企业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进一步完善。参建各方对落实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够,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受检项目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内业资料填写不全、不规范,验收记录填写不全;部分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检查频率或检查深度不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不细,施工现场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未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理细则,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全。对一些常见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2、临时用电:临时用电未严格执行TN-S接零保护系统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部分电箱未搭设防护棚,总配电箱未配置灭火器材;
3、脚手架:脚手架体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锚固长度与挑出长度比例不符。
4、模板支撑:模板系统部分立杆自由端超标,未全部设置横纵向扫地杆,可调托撑外漏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且局部存在偏心受力。
5、安全防护:楼梯、临边、洞口、电梯井口防护未规范设置。
6、起重机械:重机械设备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等台账资料不规范;塔吊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力矩功能不全,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和起升、变幅、回转限位器未投入使用。
7、安全标准化方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度、规范度有待提高。受检项目对照自治区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图集使用较少,安全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实施不够,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度和工作深度有待提高。
(三)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
1、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普遍存在施工现场场地硬化率不足、裸土未苫盖、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抑尘设施配备不足等情况。
(四)疫情防控工作
大部分项目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视度有所下降,对流动人员的监控工作减弱;疫情防控档案的建立工作滞后,进出入人员登记台账不完善,现场消杀记录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应将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同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体系,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方案施工。按照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要求,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面深入排查危大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治区住建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要求,结合开展的“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契机,各项目应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应督促有关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做好各类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各项目应密切关注极端天气状况,及时做好应对工作,必要时暂停深基坑、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防范因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带来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临时围墙、临时建筑的安全排查,防止极端天气下发生垮塌事故。确保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抓好本项目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和“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要强化一线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有效提高关键岗位工人的从业素质和安全技能。必须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保证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杜绝无证上岗和持非行业证件上岗的行为。同时,监理人员也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提高监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
(四)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要将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创建工作作为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要措施,积极向先进项目学习先进经验、好的做法。各施工企业和项目应当制定具体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认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内建建〔2015〕149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内建建〔2013〕666号)文件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和示范工地创建工作。
(五)做好高温酷暑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马上将进入高温季节,又正值施工高峰期,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温天气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及时了解天气动态,发布高温天气安全预警信息。做好施工现场防暑降温物资准备,施工现场要保证足量开水供应,必要时提供绿豆汤、淡盐水等解暑饮料,还要配备必备的防暑急救药品。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强化落实参建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制,有重点的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切实做好夏季高温酷暑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作业,不得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认真开展建筑领域扬尘污染整治行动
按照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文件要求各项目部必须做到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裸露土地和细颗粒建筑材料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百分之百硬化、土方作业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的“六个百分之百”;在建成区内新建或既有的项目,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周期大于6个月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全部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并与住建局联网。应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台账,禁止使用无环保部门核发牌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同一使用预拌砂浆,严禁在现场进行搅拌。
七、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检验和复检制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应进行退场处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检验批(含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自检和检验工作。
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查、平行检验等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现场监管责任,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安全。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应切实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不断提升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范规程,从每个检验批做起,把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关。要认真落实样板引路,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有效措施,推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积极应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针对性强化过程管控,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八、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严防疫情反弹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制定并完善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提升防范意识,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企业单位虚报或瞒报员工信息造成疫情防控事故的,将严厉追究相应责任。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测站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