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q_jfb/2022-05310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解放办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残疾证的办理
(一)本人(或家属)携带2寸白底照片3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新办证者还需要携带近期病历),到临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二)持该《残疾评定表》到指定的临河区人民医院(精神残疾在巴市军友康宁医院和巴市中医院)进行残疾鉴定并盖章;
(三)将主治医生签字盖章的《残疾评定表》交回临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领取公示单并且公示期满后,由工作人员将其信息录入数据库。
(四)经区残联审核后,打印《残疾人证》并加盖钢印和公章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