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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q_jfb/2022-0531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解放办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7-29
残疾证的办理
发布单位:解放办 发布人:马倩楠 发布时间:2022-07-29 点击量:25 字体: 大 中 小

残疾证的办理

(一)本人(或家属)携带2寸白底照片3张、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新办证者还需要携带近期病历),到临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二)持该《残疾评定表》到指定的临河区人民医院(精神残疾在巴市军友康宁医院和巴市中医院)进行残疾鉴定并盖章;

(三)将主治医生签字盖章的《残疾评定表》交回临河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领取公示单并且公示期满后,由工作人员将其信息录入数据库。

(四)经区残联审核后,打印《残疾人证》并加盖钢印和公章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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