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sjj/2022-05338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临河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本单位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制定《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区审计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审计局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工作职责、领导信息、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2、审计发展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说明、工作总结和工作动态;
3、按规定公布的办事服务、财政预决算、重大决策公开、政府集中采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4、其他与审计相关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网上公开主要通过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审计局政务公开网(网址http://1.25.240.11:8082/jsp/index.jsp)进行公开;一些具有时效性的业务信息、通知事项、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将通过临河区审计局机关内部“三务公开栏”(金川街道新华西街审计大楼5楼)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我局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依申请提供的信息,本局办公室将根据核实后信息的实际状态按程序依法公开,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信息公开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相关规定不得泄密的内容。
(二)受理机构
本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审计局办公室。受理机构相关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临河区审计局办公室。
受理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审计大楼5楼504室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电话:0478-7866320
传真号码:0478-7866320
电子邮箱:lhsjjyy@163.com
邮编:015000。
(三)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局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事项。
2、申请处理。局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进行登记,按审批程序依法受理。
3、答复。局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我局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党组会议议定后,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要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监督和保障
区审计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公开的信息与相关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区审计局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临河区审计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