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临河区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lhq_sjj/2022-05340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审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8-02
临河区审计局概括
发布单位:审计局 发布人:胡学敏 发布时间:2022-08-02 点击量:6 字体:

临河区审计局概括

 

一、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任光发

党组成员、副局长:苏树琴

副局长:张雪荣

副局长:李金良

审计服务中心主任兼农牧业及资源环境审计室主任:高洁

二、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自治区、市委和区委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全区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自治区、市委、区委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区本级财政资金的单位和社团的财务收支;国家投资、自治区投资、市政府投资、区政府投资和以国家投资、自治区投资、市政府投资、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区所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科级党政、企事业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按权限组织实施对国家、自治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区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审计厅、市委市政府、市审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推动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基层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临河区审计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信访、督查、保密、信息、档案、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机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起草。负责审计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报送工作。负责全区审计机关政务信息采集、审核、传递工作。承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核、调整工作。承担全区审计项目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二)法规审理室。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对机关和其他审计股室审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开展普法工作。研究制订审计项目审理、复核和评比等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对区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文书等进行审理。监督检查各审计股室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各审计股室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对局机关审理业务进行检查指导。承担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财政审计室。负责审计国家、自治区、市委、区委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审计室。负责审计区本级行政机关和区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专项资金。负责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医疗保障基金、社会救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室。负责审计区政府投资、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经营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和工程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项目的审计监督。

(六)政府投资审计室。负责审计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相关单位财务收支和工程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农牧业及资源环境审计室。负责审计区农牧业、民委、扶贫、粮食、商务等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负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土地、水资源等资产管理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和审计调查。

(八)金融贸易及国有企业审计室。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负责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金融保险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给临河区贷款、援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九)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室。承担区直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和区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区委组织部委托的其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综合稽查室。负责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察督办。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负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落实。

(十一)计算机审计信息室。对被审计单位运用计算机管理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信息系统进行检查,对被审计单位运用计算机管理的财务数据或其它数据实施现场或远程数据采集和转换。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网络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审计署、审计厅及市审计局安排布置的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任务;负责开展审计机关数据库建立与软件开发、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审计系统的计算机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办公地址:巴彦淖尔审计大楼504

联系电话:0478-7866300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