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sjj/2022-0535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临河区审计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责任清单(调整)
内容 | 细化指标 | 主要领导 | 责任领导 | 责任股室 |
(一)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 | 1.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结合审计回访和整改督查工作,由局领导带队,组成专项工作组,对审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每年督查不少于2次。 | 任光发 | 苏树琴、张雪荣、 李金良 | 办公室、 法规审理室 |
2.在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同时附送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内容,并发放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监督卡,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 任光发 | 苏树琴、张雪荣、 李金良 | 办公室、 法规审理室 | |
(二)认真落实审前公示制度 | 1.审计组应当在进驻被审计单位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在被审计单位显要位置张贴审前公示,公示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纪律规定及举报电话、审计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 任光发 | 苏树琴、张雪荣、 李金良 | 各审计组 |
2.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时,一般应组织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召开审计进点会议,宣读审计通知书,告知审计工作纪律相关规定,提出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等。 | 任光发 | 苏树琴、张雪荣、李金良 | 各审计组 | |
(三)加强审计工作纪律学习宣传 | 1.组织审计干部学习中央、自治区、市、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三级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刻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强化干部思想教育。 | 任光发 | 苏树琴 | 办公室 |
2.召开廉政教育专题会议,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关于集中治理临河区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的工作方案》等,组织审计干部集中学习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要求。 | 任光发 | 苏树琴 | 办公室 | |
(四)审计纪律督查 | 1.要求在现场审计实施过程中,由被审计单位填写审计人员执行纪律监督卡。 | 任光发 | 苏树琴、张雪荣、李金良 | 各审计组 |
2.由领导带队,对审计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 | 任光发 | 苏树琴、张雪荣、李金良 | 各审计组 | |
(五)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 | 1.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 任光发 | 苏树琴、张雪荣、李金良 | 办公室 |
2.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 任光发 | 苏树琴、张雪荣、李金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