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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QSCJDGLJ/2021-02327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0-30
关于对政协临河区十三届第四次委员会第41号提案的回复
发布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范虹晨 发布时间:2021-10-30 点击量:30 字体: 大 中 小

尊敬的王荣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职能划分,我局主要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及校园周边“小饭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今年以来,我局针对教育部门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校园周边“小饭桌”餐饮环节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及校园周边“小饭桌”凡涉及餐饮环节的商户全部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摊贩、“小饭桌”登记备案证》,以此纳入监管范围,凡不办证的和整改后任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商户全部依法按无证进行处罚并予以取缔。

二是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及校园周边“小饭桌”的餐饮环节实行互联网+智慧平台监管,我们监管人员通过手机与摄像头联接,对商户随时进行监管,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及校园周边“小饭桌”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实现了线上线下双监管。

三是要求“小饭桌”经营户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并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及留样制度,要规范留样并做记录。从而有效保障“小饭桌”学生食品安全。

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进行许可及行政监管,按照区委、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下一步,教育部门将委托我局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行政执法,届时我局将积极开展对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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