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SCJDGLJ/2021-02330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
2021年上半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区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促进临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进行了多项工作,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举措总结如下:
一、勇于放权,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一是大力实施了“多证合一”。我局在自治区已实施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基础上,依托互联网和临河区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核发一照、信息共享”的方式,实施32项“多证合一”。颁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切实解决了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资料重复交、办理时限长”的问题,方便了企业“快入准营”,缩短了时间和流程。以“减证”带动“简政”,以信息的多跑路换取群众的少跑腿,实现了“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窗核发”的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快了商事制度和“放管服”改革步伐,大幅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和创业成本,有效释放了改革红利 ,全面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是减少了市场主体开办环节及时间。取消《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由开办企业自主网上申报核准,税务部门只设“申请发票”一个环节,企业开办办理比原来减少了两个环节;严格落实企业开办、刻章、税务备案1个工作日办结,营业执照设立审批时间3小时的要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置一站式窗口,审批通过后用身份证到营业执照自助打印设备终端即可自行领取营业执照。通过简化程序,降低企业开办时间成本;开办企业申请材料整合为4件,科学、合理规范建档归类工作;与公安、税务部门实现材料互认和信息共享,不再重复要求企业开办者提供,实现办理“0材料”。
三是推进网上业务申请。到2021年6月30日止,除涉及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业务,所有业务均在网上申请、受理。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了自主申报。除特殊事项外,企业设立登记资料全部实现了外网上传。
四是积极推行全流程电子营业执照业务。申请人员无需前往办事大厅,无需排队,将传统的“面对面”服务转变为“零见面”服务,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即可领取营业执照。企业不需要准备纸质资料,缓解了企业档案管理压力,也方便企业调取档案。
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紧紧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着力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创新精神,优化了营商环境。1-6月份,各类市场主体共登记6187,其中企业1136户,个体5024户,农合27户,比上一年度增加23.8%。
二、强化监管,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一是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健全。积极总结以往年报工作经验,高度重视,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提早部署、提早动员、提早安排,不断创新服务理念,通过多渠道宣传、多通道督促、多方式帮报等方式,扎实推进企业年报工作。
二是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建立随机抽查细则,制订了各部门抽查计划和联合年度抽查计划,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联合抽查。到2021年6月30日,临河区22个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24个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460户;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77个批次,检查市场主1048户;临河区各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12个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49户。
三是推进部门涉企信息公示共享。强化协同监管,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抓好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
四是强化了执法维权。充分整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管、消费维权、反不正当竞争、合同监管等职能,为企业发展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五是开展防范金融风险整治。严格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禁止各类金融企业登记注册;禁止各类媒体发布相关广告,规范此类企业发展;开展辖区类金融企业普查,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风险;强化舆论营造,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
六是积极维护了消费者权益。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放心消费在内蒙古”活动;疫情期间重点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加装ODR企业线上调解系统,将接到的投诉直接分流至商场的消费维权站进行快速调解。
七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大对公用企业行业剥削性垄断行为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利益;牵头开展临河区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工作,对2017年至2019年所有发文进行梳理,重点排查有关市场准入、招商引资、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联合行动,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三、提升服务,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证照分离”全面实施“双告知”制度。按照自治区局下发的“前置变后置审批事项实行双项承诺制”文件精神和对国务院规定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159 项前置变后置审批事项实行双项承诺制,除国务院规定的35项设立前置审批事项外,全区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全部实行“先照后证”。需要后置审批的事项,我局进行备案信息录入,将登记的基本信息和备案信息推送到共享平台,并对备案事项做备案标识,方便了其他部门数据共享。
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布权责清单,着力规范部门行政职权运行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履职服务水平。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紧扣政务服务信息化、智慧化,在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基础上,逐步完善网上登记平台的系统功能,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归档”,实现企业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环节均可通过网上传输电子数据,真正实现全程无纸化、“零见面”登记,打破了时空制约,有力助推了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四是推行“政银协作”。让农业银行、河套农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设立银行营业执照免费代办服务点代办企业设立业务。与银行签订“政银战略合作”协议,让银行工作人员免费为公众提供咨询、代理业务,杜绝“黄牛”、违规收费等问题。
五是稳步推进了质量标准化计量工作。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承诺活动。指导企业在“国家标准委企业产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完成标准备案。指导恒丰、兆丰、中粮屯河等15家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提高企业标准话语权;启用e-CQS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指导企业掌握网上申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六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商标广告监管工作。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形成我区《知识产权现状调研报告》。梳理我区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品牌目录,扶持“河套巴美羊”、“河套番茄”和蜜瓜、甜瓜、苹果梨等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加强商标广告监管力度,保护公众合法权益。
七是推行服务新举措。受理、变更登记增加人脸识别系统,未经投资人许可不得办理变更业务;简易注销时间由原来的45天缩短至20天,进一步实现了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公司注销清算组成员备案和债权人公告方式由报纸公告改为在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减轻了企业负担;与税务部门开展“一站式”注销服务,通过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方式,为守法守信企业注销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启用营业执照自主打印终端,凡设立审批通过的,用身份证即可打印营业执照,节省了时间;上线运行内蒙古“蒙畅开”企业开办“一网通”服务平台,申请人可一网申请企业登记、社保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等企业开办全流程的申请及跟踪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局要以国家、自治区、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种政策精神继续深化放管服,高质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不断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1、扩大“一业一照”覆盖面。持续推进“一业一照”“一业一证”改革,精准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难题,把握重点、瞄准热点,继续扩大“一业一照”覆盖范围,切实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问题。
2、优化企业开办、注销流程,积极推进各相关单位数据共享,进一步压缩环节、减少材料、压缩时限,提升企业开办、注销的审批效能,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标杆。
3、探索“跨域通办”。深入推进跨域通办,通过统一办理标准、数据互连互通、充分共享使用的方式,实现办理事项市内跨域通办,申请人可不受地域、层级限制,就近或网上提出申请;加快推动本部门业务系统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协同办理,推动电子印章、营业执照互认共享,积极探索“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4、实行窗口优化再造。优化窗口设置,成立导办、受理、后台审批区,制定窗口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能职责,再造政务服务办理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强窗口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技能、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逐步推行窗口所有业务全员通岗,真正实现“一窗通办”;建立岗位轮动机制,合理配置导办、前台、后台人员比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调动窗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干事范围,激发干事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