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JCB/2022-09877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金川办 | 文 号 | 临金办发【2022】7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13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
临金办发【2022】7号
金川街道2022年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安排意见
各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住宅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自治区14部门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办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共管共治
坚持党组织领导物业治理,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构建党建引领,政府主导,行业自律,居民自治,专业服务,多方参与 ,协商共建的新型物业管理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聚焦工作中阻碍行业发展的“堵点”“难点”,立足本区域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制定符合本区域发展的有效措施,鼓励进行管理创新。坚持夯实基础,转型升级。建立健全区域性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物业服务转型升级。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物业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尽快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从居民反映强烈的小区入手,化解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并根据小区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物业服务模式,逐步实施一小区一特色管理服务模式。
(二)目标任务
逐步建立起运行有效的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全面落实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属地责任,业主委员会(包括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率在95%以上。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业主委员会党员人数占比50%以上。业主委员会有效履行法定职责且作用发挥明显。住宅小区整体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99%以上。扶持优质诚信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居民对物业服务满意率80%以上。
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三)持续深化“1542”工作思路
坚持党建引领、共管共治这“一原则”;深入推进“区域化”小区治理、系统化考核平台、规范化监督机制、精细化管理措施和精准化服务水平“五项工作”;不断强化每周对物业公司巡查一次;每季对小区物业工作总结一次;每半年考核一次物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物业现场观摩会“四个一”监管模式;实现提升物业小区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两大目标”。
建立物业管理会议制度、健全考核巡查机制、各社区要每月召开一次物业管理专题会议,办事处半年召开物业管理工作大会,并对物业工作进行评选,优秀给予颁发流动红旗;一般进行约谈,差评给予警告并自行考虑退出机制;不作为的,办事处联合职能部门给予强制清退。
(四)继续推动落实“街长制”各项措施
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进小区综合治理,制定部门权责清单,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进小区,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章搭建、毁绿占绿、任意弃置垃圾、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消防设施等专业运营、维保单位服务到最终用户,落实专业运营、维保单位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责任。
(五)发挥调解职能,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把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作为基层治理和为民办实事的切入点,大力推进落实,发挥居民共管共治主体作用,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畅通居民投诉渠道,发挥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健全12345热线投诉转办机制,提高投诉处置效能。加强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建立街道、社区、行业党组织引领下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依托党建联席会、议事会、恳谈会等,积极促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依法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构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联动”工作机制,重点调解物业服务人与业主以及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完善物业接访制度,认真及时完成自治区信访平台、临河区信访联席系办、人民网、政务网、交办的各项信访事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
(六)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
加强对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目标考核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辖区内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在街道明确承担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职责的工作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街道要积极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街道党组织要在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过程中(把好)人选资格关,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加强对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选举、换届、组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管理。调处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加强对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承接、查验、移交、接管和退出的监督。
四、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七)加快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物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治理智慧平台建设与应用
全面推进对各居住社区治理智慧平台应用,建立事件部件处置权责清单,明确处理业务流程和规范,逐步实现智慧预警、智慧研判、智慧派单、智慧监督。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
(八)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行为
1.强化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资质管理。杜绝物业服务企
业无资质经营,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无证上岗。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从业人员资格等情况的监管,结合物
业服务企业资质年审,坚决取缔不诚信守用的物业服务企业
坚决查处出租、出借、转让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承接物业
服务业务的行为。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完善物业服务
企业内部培训制度,开展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岗位考核,定期
举办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班,努力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
理、精业务的行业管理队伍。
3.加大宣传,增强业主物业管理意识。各社区要不断
加大宣传力度,定期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物业服务
企业召开会议,学习探讨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逐步引
导业主认识、理解和支持物业管理,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和权利,营造物业管理健康发展的
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
(九)加大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力度,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
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透明度,公示项目负责人、投诉电话、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等等,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监督权,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信息公示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共建美好家园”的创建活动。
(十)优化行业市场竞争环境
探索建立健全服务合同备案、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物业服务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共享等机制,街道参与前期物业服务的招投标监管,禁止前期物业服务指定,物业费随意定价等行为。街道意见纳入住建局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考核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
(十一)建立健全小区环境卫生督查长效机制
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打造整洁卫生的辖区环境,携手居民与物业企业共同建设“文明卫生新小区”。
一是责任区域巡查到位。依托现有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积极做好责任区域卫生巡查工作,发动网格员和小区联络人力量,定期不定期定点巡查小区环境卫生,积极协调和督促各物业单位对小区内的生活垃圾等“十乱”现象进行清理整治。
二是自查自纠监督到位。针对小区物业对环境卫生清理不到位或不作为的现象,办事处要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评比,通过实施奖惩政策督促物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借助物业交流微信群发布小区环境卫生优劣情况对比照片,促进物业公司同行之间良性竞争,同时调动业委会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对物业保洁工作发挥监督作用。
接下来,街道将继续加强加大督查力度,与社区、小区物业的沟通与联系,一方面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的治理,落实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做好保护环境卫生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环保意识,营造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风气,共同打造干净整洁的街道新形象,为迎接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复验而努力!
临河区金川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