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临河区政务公开平台
索引号 lhq_lsz/2022-10571 效力属性
发布机构 狼山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12-12
临河区狼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单位:狼山镇 发布人:黄佳源 发布时间:2022-12-12 点击量:26 字体: 大 中 小

临河区狼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决算公开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村容村貌改造工程,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有效的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美化了村庄整体环境,为构建美丽乡村奠定了坚实的保障。

达到预期目标效果。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村容村貌改造工程,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有效的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美化了村庄整体环境,为构建美丽乡村奠定了坚实的保障。

  

2.“十个全覆盖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全年预算数为1544.30万元,执行数为1544.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共计100分,其中包括数量指标:区域覆盖人数、区域覆盖范围,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材料、设备标度指标,时效指标:项目开工、竣工时间,成本指标:项目总投资、设备购置成本,社会效益指标:为构建美丽乡村奠定坚实的保障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美化村庄整体环境,可持续影响指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等全部100%完成,但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村民满意度一项未获得满分;经济效益指标未得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人民群众满意度还未达到100%,项目实施并未征求所有村民得意见,村民代表只能大多数人,极少数无法代表,所以完工之后也不能得到所有村民满意,实施项目得过程中可能还有考虑不周全得地方,未产生经济效益,服务群众建设基础设施,为村民打造美好生活而基础设施。下一步改进措施:在项目立项时不仅要征求村民大会得同意,而且要随机抽取其他村民征求意见,在施工过程中也要多关注民众得实际需求,参考村民得建议,及时调整方案;施工中不仅要考虑惠民性还要多关注经济效益,为村民带来实际得经济收入能改善群众得生活,获得更多群众得满意,也能为其他项目得实施储备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村容村貌改造工程,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有效的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美化了村庄整体环境,为构建美丽乡村奠定了坚实的保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93万元,比2019年减少10.2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经费支出。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64.52万元、邮电费0.8万元、差旅费4.06万元、培训费0.83万元、工会经费2.25万元、福利费0.09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99万元、其他交通费26.81万元、其他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1万元,比2019年减少0.64万元,降低41.29%,主要原因是:采购经费降低,节约开支,减少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4.25万元,比2019年增加124.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新建育苗扶贫产业园。工程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7万元,比2019年减少94.38万元,降低9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8.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99.6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领导上班、下乡工作;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工作;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消防等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比2019年增加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比2019年增加0台。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叶    联系电话:0478-8929209


关闭 打印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