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q_jtj/2022-11182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15 |
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区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激励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举报范围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中,涉及恶意竞标、征地、租地、拆迁、强揽工程、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运输领域存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二、奖励原则
1.首报奖励原则。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制度,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2.不重复奖励原则。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不同作用的,按最高奖励金额予以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奖励标准
实名或匿名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的,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2.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8000元。
3.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查获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奖励人民币6000元。
四、保密和保护措施
1.对依法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给予严格保密。
2.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临河区交通运输局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
0478-8223382(工作日8:30-17:30)
临河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