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q_slj/2022-11756 | 效力属性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日期 | 2022-12-19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临河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完善和规范水利部门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开透明的责任型政府、效能型政府部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现就2021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的发布和有关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临河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临河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的方式、程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内容上,把群众普遍关心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在方式上,明确以巴彦淖尔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临河区“三务”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并同步通过其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台账,加强了对信息发布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阵地建设。加强阵地建设,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对外报送的信息稿件的质量和时效性严格把关,经分管局长审核无误后,由办公室管理人员及时上报。加强考核奖惩,按照年度考核细则要求对于信息报送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工作不力的予以批评。二是严格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区委“三务”工作方案要求,每年年初和年末,积极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按季度在公开栏公布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增强财政资金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重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重点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在巴彦淖尔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执法监督检查信息。所有信息一律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今年以来公开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拨付信息12条。
(二)梳理行政权力清单。按照《临河区政务服务局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服发〔2021〕3号)要求,我局对本部门权责清单进行梳理,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共186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155项、行政强制9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按照区委“三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好“三务”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56条。其中,党务信息25条、政务信息28条、财务信息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重点水利工程信息1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0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涉及我局行政复议案1件,行政诉讼案3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区水利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信息安全意识有待加强等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水利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二是结合水利工作的实际,突出重点,紧紧围绕水利基础设施、防汛抗旱、河长制、水资源等工作,注重实效,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是强化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项培训,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提高水利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水利局
2022年1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