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hq_zwfwj/2022-12396 | 效力属性 | |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临政发〔2022〕15号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2-12-07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职转办发〔2022〕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内政发〔2022〕19号)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二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巴政发〔2022〕3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临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严格落实《临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此通知将在临河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单位同步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内容应包含行政许可实施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须出具的证明名称、设定依据等。
三、临河区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临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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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河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第二部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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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河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第一部分.xlsx
临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